緩起訴義務勞動一年15400小時 雄檢足感心:促成國家公共利益
▲檢察長莊榮鬆致詞感謝機構督導致力配合推動社區處遇制度。(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爲健全義務勞務制度之執行,彰顯司法經濟與教化之效能,高雄地檢署於16日上午,在高雄地方法院5樓會議室舉辦 「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表揚暨業務座談會」,對執行義務勞務具成績者予以表揚,由莊榮鬆檢察長親自頒發績優獎狀。
高雄地方檢查署檢察長莊榮鬆於致詞時向與會機構督導表達感謝之意,感謝長期致力配合推動社區處遇制度,雄檢109年度執行緩起訴義務勞務計有643人次,總時數爲1萬5400小時,各機構提供相當多元、公益實質的勞務需求,不僅給予緩起訴個案彌補過失的機會,亦促成國家公共利益的推展,使義務勞務制度之精神得以永續經營。
▲檢察長莊榮鬆致贈表揚狀。(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活動除頒發表揚狀外,亦邀請「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楊俊宏總務主任進行經驗分享,楊主任談及個案執行的心路歷程,個案由聽見學生說謝謝的心裡悸動,反思自覺做錯事應坦然面對,把握不用入監服刑之自新機會,更加警惕自己日後避免因僥倖或對法律的無知而觸法。這簡單的分享在在體現了義務勞務的核心價值,實是政府、社會、民衆的三嬴。另由佘青樺主任觀護人主持綜合座談會,與機構督導意見交流;及許爲淵觀護人以案例報告說明勞務機構風險管理之重要性,希能持續精進義務勞務制度執行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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