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再傳山難!搜救費燒數十萬 消防局嘆:別逞強
▲未來若是發生山難,搜救費用必須由登山客自行買單。(圖/東森新聞)
花蓮縣7日傳出登山隊擅改路線受困恐龍塔,政府派遣直升機、大量人力入山救援,花費民衆數十萬元納稅錢。其實現在花蓮縣已立法規定,只要民衆登山發生意外,消防局出動的所有必要花費,全部都要民衆自行買單,成爲全國第三個完成立法的縣市。
臺灣登山活動相當熱門,但也造成山難事件頻傳,政府得花鉅額金錢物資,派遣直升機、消防人力,花費數天時間搶救受困、受傷的登山客。但其實現在不少登山隊在打出募集成員的活動時,注意須知都會告知民衆,若是發生意外要政府救援,搜救費用全都要自行負擔,請報名的人量力參加。
這些注意須知並不是業者不負責任,而是花蓮縣4月三讀通過「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未來登山隊若是沒有依照規定入山,最重可以開罰5萬元,搜救費用還得由登山隊人員自行買單,花蓮也是繼臺中市和南投縣之後,全國第三個完成立法的縣市,只要等內政部覈定後,預計6月就會立刻實施。
▲臺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因爲山多,登山活動盛行,導致山難事件頻頻發生。(圖/東森新聞)
根據花蓮縣消防局資料,直升機燃料費平均1小時就要8萬元,車輛燃料費每一輛車平均一天也1千元,人力部分若以基層消防員爲例,每小時都要算上300元左右的加班費,還有伙食費平均一人一天大約300元,另外要是途中有住宿費用也須計算。
若以花蓮縣二子山失蹤的李姓登山客爲例,當時搜救18天出動900多人次搜救,預計伙食費用就要60萬元,加上直升機燃料費就要2000多萬元,此次恐龍塔受困事件,可能也要將近十幾萬元。消防局提醒,未來政策正式上路,民衆登山前最好做足準備,量力而爲避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