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礦石稅超徵2億將退款 擬外運減徵也遭質疑
花蓮縣議會今天下午進行地方稅務局工作報告,縣議員胡仁順關心礦石稅。記者王燕華/攝影
花蓮縣府2016年新訂礦石稅自治條例,漲幅超過30%上限,業者提起8件訴訟,縣府全敗,超徵的2億元還沒退,日前又開公聽會討論運往外縣市的礦石減半徵稅,遭質疑爲特定業者解套,不符公平性。
地方稅務局長呂玉枝表示,減半徵稅只是想幫助業者,沒有特定對象,因各方意見一不,修正案這個會期不會送進議會;退稅部分正在談和解,若達成協議,擬用歷年餘絀退款。
花蓮縣府從民國98年起訂定礦石稅自治條例,到今年9月止,16年共徵稅66億6000萬元,單年最多徵到9億7000萬元,今年至今也有7億1萬,是花蓮重要稅收。縣府2016年開徵每公噸70元,比前一期的10元一口氣漲60元,超過30%漲幅上限,福安礦業不服提出8件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縣府全敗。
縣議會定期會今天進行地方稅務局工作報告,議員胡仁順詢問,超徵2億多元,縣府怎麼還、何時還?縣長徐榛蔚先前曾說礦石稅收進入統籌分配用於社福,退錢會不會影響縣政運作及縣民福利?黃馨說,縣府以往作法站不住腳,「該給人家的就給人家」。
縣議員楊華美表示,縣府8月開公聽會,開採礦石後運往外縣市要減半徵稅,縣內業者都說不公平,她也覺得奇怪,「難道縣府鼓勵業者開採後全外運」,質疑是不是與福安協商的結果?要求縣府提供開採、外運等數量資料。
呂玉枝說,調整礦石稅是想幫助業者,沒有特定對象。公聽會後外界關切,內部還在審慎研議,這次不會送大會審議。退稅部分與業者還在談和解,達成協議再決定如何退稅。她說,礦石稅屬於特別稅,也是縣收入,一樣進入縣預算裡,用於各種福利和建設。
花蓮縣議會今天下午進行地方稅務局工作報告,局長呂玉枝就多位議員關切的礦石稅做說明。記者王燕華/攝影
花蓮縣訂定自治條例徵收礦石稅,業者不服漲太多提告,縣府8件全敗訴將退2億元。圖/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