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東大門攤商轉租賺價差 縣府嚴查杜絕2房東
花蓮東大門夜市,攤位轉租風聲不斷,縣府稽查發現,約有2成攤商實際營運與申請品項不符。(花蓮縣政府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市東大門夜市有近400攤位,傳出有攤商將攤位轉租,從中賺取價差,當起二房東,縣府稽查發現約2成攤商實際營運與申請品項不符,縣府將依契約規定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將收回攤位使用權。
東大門夜市包括福町夜市、原住民一條街、自強夜市、各省一條街4大區域。
縣府24日晚間前往東大門夜市專案稽查,主要查訪招牌名稱是否與攤商申請相同、投保火險、明火攤商是否依規定裝設防火建材等項目。
觀光處指出,東大門夜市攤位使用費每月僅收取2000元,不過依稅務機關資料顯示,東大門夜市攤商轉租行情每月租金約1萬至1萬2000元間,是縣府租金的5倍以上,攤商非法轉租賺取價差。
觀光處長張志翔受訪指出,盤查後,約有2成攤商有攤招不符情形,申請銷售的商品、服務與實際不符,顯有轉租的可能性,初步會依契約計點,限期改善,滿3點就收回使用權,將攤位提供給真正需要的民衆。
張志翔說,據查訪,業者會以合夥、聘僱等方式規避轉租行爲,會持續追蹤攤招不符的攤位,若查獲非法轉租行爲,就可直接撤銷使用權;若攤商經營不下去,可直接向申請退租。
相較於市區租用店面,東大門夜市攤位使用費每月僅2000元,民衆認爲:「實在是過於便宜」,爲此,張志翔說,夜市創立初期,縣府考量業者營運成本,設定最低租金,減輕店家負擔,卻因此造成轉租情形,縣府將通盤考量市場租金行情後納入評估。
東大門福町夜市主委黃家明說,夜市競爭大,很多業者會以合夥方式降低分擔營運成本,建議縣府可以輔導這些合夥業者;縣府有意調整租金一事,因接連遇到地震、新冠肺炎疫情災情延後,支持提高租金,提升夜市整體硬體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