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淘寶網2013年11月在臺灣設立分公司,但並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陸資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定取得許可,因此經濟部14日決定,將對淘寶網處以新臺幣24.8萬元罰鍰,並限期於6個月內停止投資或撤資。
先前阿里巴巴集團因隱匿中資背景,遭經濟部開罰新臺幣12萬元,這次同屬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淘寶網,也同樣因具有中資背景挨罰。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淘寶網臺灣分公司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陸資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定取得許可,「應做爲而無做爲」,因此經濟部決定處以新臺幣24.8萬元罰鍰,並要求淘寶網在6個月內停止投資或撤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