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合法投放北捷廣告 在臺早有分公司「每年向主管機關彙報」

▲淘寶表示,2018年就合法在臺成立分公司,採跨境電商平臺模式營運,並每年向主管機關進行彙總報告。(圖/CFP)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綠委質疑淘寶不法,並在北捷有廣告。事實上,淘寶2018年經臺灣主管機關覈准後,便在臺成立合法分公司,採取跨境電商平臺模式營運,一切服務均遵守臺灣法律規範,屬於市場自由。臺北捷運公司也澄清,相關程序均依法辦理,並經廣告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意刊登。

「雙十一」購物節前夕,綠委質疑淘寶低價策略「操控臺灣商品定價權」,呼籲主管機關嚴查淘寶是否違法、有無違反個資保護。不過,淘寶合法在臺成立分公司,廣告經合法上架,也無違法內容,依循的是市場自由競爭,與各國在臺的電商平臺無異,若無端干預,恐非消費者之福。

淘寶8日迴應,淘寶致力遵守適用的臺灣法律規範,並努力保障用戶權益和提升購物體驗,且在臺營運模式爲跨境電商平臺,臺灣消費者透過淘寶提供的境外電商服務完成海外商品採購,本地履約服務商也在遵從適用法規的情況下提供履約服務,相關流程與資訊安全保障皆取得用戶同意,並符合國際標準要求。淘寶指出,爲進一步提升臺灣消費者跨境購物體驗,2018年經臺灣主管機關覈准,成立在臺合法運營之陸資公司「香港商淘寶國際產業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得在臺進行品牌行銷推廣業務,且每年皆向主管機關進行業務彙總報告,並配合各項指導要求。

至於在捷運刊登廣告一事,臺北捷運公司8日也說明,本案爲「香港商淘寶國際產業有限公司」委託廣告代理商申請於捷運車站及車廂內上刊,相關程序均依國家法令辦理,並經廣告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意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