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劉衛華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劉衛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衛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衛華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