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廠商不法所得 擴大沒收

未來,若企業製造販賣黑心商品檢察官法院可以宣告沒收公司動產和不動產,對企業生存影響甚大。圖/本報資料照片

黑心廠商小心了!行政院會昨(5)日拍板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沒收」爲具獨立性法律效果,且不受「不溯及既往」限制,是我國刑法的重大制度變革犯罪行爲人的海外資產、黑心廠商的不法利得皆可沒收。

行政院長毛治國院會中表示,因應近來重大貪瀆、經濟社會矚目的黑心食品犯罪,現行刑法的沒收制度,無法徹底有效沒收其犯罪所得或第三人不法所得,難以實現公平正義,這次修法明定沒收爲具獨立性的法律效果,是我國刑法重大制度變革。

官員表示,現行刑法沒收制度屬於從刑,除了違禁物外,沒有宣告主刑不得宣告沒收,犯罪行爲人若死亡或逃匿而被通緝,都因沒有主刑而未能宣告沒收。例如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逍遙美國軍火商汪傳浦逃亡在海外並病逝都是明顯案例

此外,過去檢調偵辦頂新劣質豬油案期間,魏家人坐着私人飛機飛來飛去,因飛機不是登記在魏應充或頂新名下不能查扣;黑心錢若列爲公司資金也無法沒收。

大統、頂新的混油爭議,卡在現行刑法沒收制度不溯及既往,且不能沒收「第三人不法利得」,官員說,未來草案完成修法後,沒收制度將不受法律不溯及既往的限制,黑心食品廠商所得贓款流向公司或海外,法院都能逕自宣告沒收。

法務部爲追討鉅額不法利益,決修補刑罰優先於行政罰的漏洞,制訂「沒收」專章。將現行沒收制度爲從刑,修正或爲「刑罰」,或「保安處分」,或爲「準不當得利」性質

修正草案增列擴大犯罪不法利得沒收主體範圍,如被告將贓款移轉給公司、法人等第三人(即「第三人不法利得」),法院可以宣告沒收,一旦不法所得滅失,法院仍能追徵其價額,以杜絕犯罪,防範脫產。

同時,也擴大犯罪所得沒收客體範圍,包括犯罪行爲直接間接所得,所生之財物及利益,有形或無形,動產或不動產,均包括在內;且包括財產上利益,例如佔用他人房屋使用利益,租金收益等利益,不問成本利潤均應沒收。

未來,若企業製造販賣黑心商品,檢察官或法

院可以宣告沒收

公司的動產和不動

產,對企業生存影響

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