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牛EMPEROR提交逾期肉銷燬計劃 食安處:目前未核可

「和牛EMPEROR」今年4月間被檢舉使用過期和牛,食安處派員稽查發現店內囤放外項過期產品,開罰144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和牛EMPEROR日式燒肉店,今年4月遭人檢舉,被衛生局查獲店內牛肉、冷麪等8項食材過期,遭勒令停業,同時開罰144萬元。日前業者逕自在臉書官網預告將重新開業遭臺中市食安處打臉,指依《食安法》業者違規復業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唯食安處今(5日)證實業者已提交逾期肉品銷燬計劃書,後續將依規辦理,目前還未核可。

位於臺中市西屯區「和牛EMPEROR」2023年10月開幕,主打日式高檔燒肉,請來日籍主廚當料理長,客單價1人超過4000元,但今年4月卻被離職員工檢舉,店內賣過期和牛,業者一開始辯稱過期食材是爲了提升服務品質「留下要給員工進行教育訓練的」。

唯臺中市衛生局派員前往現場稽查,在店內查獲包括百公斤和牛、味噌、日本豆瓣醬、韓國豆瓣、冷麪、昆布高湯、蜂蜜檸檬濃縮飲料及石榴濃縮飲料等共12項過期食材,4月16日勒令業者停業,並加重開罰144萬元罰鍰,全案並在4月19日移送檢調偵辦,暫以食安法「他案」偵辦中。

但「和牛EMPEROR」日式燒肉店上月(7月)29日在臉書粉專預告,將於8月5日重新開業;對此臺中市食安處第一時間迴應,業者雖於日前曾提出復業申請,惟相關申請內容並未明確說明逾期肉品的處置方式,已請業者補正中;如業者違反規定自行復業,將依《食安法》規定,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今日食安處證實業者已提交逾期肉品銷燬計劃書,且因店內仍有4月間封存逾期食品,以及4月迄今其他逾期食品待銷燬,食安處將擇期派員到場稽查,並審覈業者所提未來逾期肉品處置計劃是否合宜,纔會考慮是否准予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