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發改委迴應“試行機動車停放以分鐘計費”:試點縮短計費週期

7月1日,杭州市政府官網刊發了杭州市發改委關於市十二屆政協三次會議124號提案的答覆。此前,有杭州市政協委員在市十二屆政協三次會議上提出了《關於試行機動車停放以分鐘爲單位計費的建議》。

杭州市發改委在答覆中稱,根據杭州城市交通系統化治理十大行動工作部署,市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深入研究杭州市現行停車收費政策優化路徑,學習借鑑其他城市改革經驗,爲後續停車收費機制改革提供參考。

關於杭州市現行停車收費政策,市發改委介紹稱,杭州市在2014年制定出臺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將停車區域等級劃分爲3個等級。道路泊位核心、一級、二級區域首小時標準分別爲10、6、4元,首小時後每小時標準爲12、8、6元,計費週期爲半小時。政府定價停車場按區域等級分別制定最高收費標準,由停車場向市價格主管部門覈定後執行,首小時按小時計費,首小時後按半小時計費。另外西湖風景名勝區停車場和道路泊位單獨制定收費標準,並在節假日、旅遊旺季雙休日期間實行上浮。

從其他地市停車收費政策來看,杭州市發改委指出,目前大多數城市停車收費採用計時收費爲主的收費政策。從計費週期來看,道路泊位有上海、深圳、廣州等設定爲30分鐘,也有南京、北京等設定爲15分鐘;政府定價停車場有深圳等首小時按小時收費,首小時後計費時間縮短爲半小時,也有無錫等設定爲半小時,也有南京等設定爲15分鐘。針對市場調節價管理的停車場除北京、上海等可執行省級定價權限外,其他城市規定由停車設施經營管理單位根據經營成本、供需狀況、服務條件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收費標準。

針對上述建議中提出的“試行機動車停放以分鐘爲單位計費”,杭州市發改委表示,對於探索優化杭州市停車收費機制具有重要價值。

杭州市發改委答覆稱,前期與相關部門及企業開展多輪研討,並深入停車場進行調研分析。鑑於計費週期直接影響市民停車需求及時長等,與停車資源利用息息相關,需綜合考慮優化路徑。針對上述建議,下一步將具體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強收費政策研究。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企業交流溝通,試點縮短計費週期,研究調整停車區域等級方案,穩步推進停車收費政策改革。

二是加強停車收費管理。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社會停車場庫,鼓勵縮短計費週期,加強收費監管,對於違規收費的行爲,進行依法查處,維護車主的合法權益。

三是加強收費標準公示。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加強停車信息平臺管理應用,對收費政策、停車場分佈、使用狀況等信息進行公開公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