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白沙縣:鼓勵高校學生紮根海南,專科以上學生可在白沙縣購買1套商品住房

9月11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白沙縣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支持常住居民家庭購房。非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提供一名家庭成員在白沙縣累計申報滿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在白沙縣實際居住滿183天的,在白沙縣購房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在白沙縣註冊登記滿3個月及以上並實際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等,其經營者在白沙縣購房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購房待遇。

鼓勵高校學生紮根海南。在海南省專科及以上高校就讀的學生憑所在學校的集體戶口或學生證,可在白沙縣購買1套商品住房。允許因到省外高校讀書學習、工作落戶在外省的原海南戶籍人員在白沙縣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

支持企事業單位員工及人才購房需求。對符合白沙縣重點企、事業單位條件的企業,根據企業投資、納稅貢獻、實際住房需求等情況,可梯次匹配一定比例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指標。非海南省戶籍人員,在白沙縣重點企、事業單位就職,聘期在1年以上,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無住房或僅有一套住房的,本人可在白沙縣購買一套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