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女想入韓團!遭母男友摩鐵練歌性侵 「他到房打開卡拉OK」

小美汽車旅館被性侵,「當時我很緊張,所以我都照着他的話做。」(圖/示意照/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國中少女小美(化名)有星夢,想前進南韓演藝圈,卻被母親陳姓男友以「練歌」爲由,帶到汽車旅館性侵,「他還有拿避孕藥給我吃,我也有吃。」陳男一審被判6月徒刑,二審改判1年。

判決指出,小美因歌唱天賦及憧憬,他告知陳男想參加某經紀公司舉辦的南韓偶像團體新進成員甄選會。陳約小美在公園見面,並開車帶她到摩鐵

「到房間後,他就將卡拉OK打開,之後他就拿出一把刀子蘋果」,小美證稱,接着被陳男要求脫掉衣服,遭無套性侵,「他性侵完後,還有拿避孕藥給我吃,我也有吃。」

陳男坦承有和少女發生關係,但辯稱是對方自己脫下衣褲檢方詢問少女如何被陳脫下衣褲?少女表示,「當時我很緊張,所以我都照着他的話做。他當時要我脫上衣褲子,我就照做了。」檢方再問,陳有無拿刀子作勢傷害妳?少女說沒有。

法官認爲,被告持刀顯然只是要削蘋果,且削完後和被害人一起享用蘋果,兩人之後還一同飲用啤酒,可見當時氣氛並非嚴肅;再依驗傷紀錄,除處女膜有撕裂傷,其他身體部位沒受傷,無證據證明有違反少女意願發生性交

苗栗地院審判陳男6月徒刑。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認爲,被告利用被害人年少,資力缺乏,其母仍賴他照顧,藉機對少女性交,所爲傷害母女兩人感情自深,其心可誅;原判決以其犯後已坦承過錯,僅判6月徒刑,實屬過輕,因此改判1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