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友國中女兒唱歌后「強拉進賓館」 色男性侵被逮:她沒反抗
▲蔡男帶小吃攤女兒唱完車後,又將人拉進賓館指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蔡姓男子見好友忙着開小吃攤,將對方的國中女兒小美(化名)帶去KTV歡唱後,甚至還將人拉到賓館。小美髮現事情不對時卻來不及了,遭蔡脫光衣服後指侵得逞;事後,將事情經過告訴男友,全案才因此曝光。臺北地檢署近日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蔡男有公共危險前科,因爲常去小吃攤消費,認識了小吃攤老闆娘,也因此有機會接近小美。去年12月間,一時起了壞心,以幫忙帶小孩出門玩爲由,將少女帶去KTV唱歌,竟然將人強拉進賓館內,並指侵得逞,完全不顧對方的反抗。
被拉到賓館後,小美眼見蔡男開始毛手毛腳,先喊了「阿伯不要」,但對方還是沒有罷休,甚至還被脫光衣服,以大字型的姿勢被壓在牀上狂吻、指侵。
事後,小美和男友講述整起案件的經過,經對方通報學校後,也順利讓蔡男被員警逮捕。案件調查期間,蔡男一開始否認犯行,還辯稱和少女只是單純聊天,但最後見紙包不住火,才又改口承認有將手放入女方下體,但是小美並沒有反抗。
檢方提到,調閱監視器後,確認少女有被拉進賓館,且被害人下體也有新的裂傷,因此認爲蔡男涉有重嫌,因此依強制性交罪蔡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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