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協力推NDC分銷系統前途未卜
一般來說,任何一項對現有系統倡導的變革,都會遭到現有的既得利益者的反對。但更爲重要的是,使用NDC所可能招致的“泄露旅客隱私、降低票價透明度,增加代理人負擔”等問題不得不使人對此有所顧慮和擔憂。
根據國際航協的時間表,該組織計劃2014年在全行業繼續推廣NDC。因而對於中國航空運輸業來說,一方面對於NDC這個新生事物需要積極瞭解,參與到行業國際標準的制定中;另一方面也需要對其存在的問題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有深刻的認識,謹慎從事,從而更好地維護中國航空運輸業行業整體利益和提升旅客服務水平。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將其推出的新分銷能力(NDC)標準定位爲信息通道,爲非直銷渠道與全球分銷系統(GDS)以及旅行代理商提供零售機會。換言之,IATA期望NDC能成爲直銷通道與航空公司網站,非直銷渠道、全球分銷系統(GDS)以及差旅代理人之間的橋樑,縮短彼此的距離,並且推動個性化購物體驗,讓旅客更便捷地購買航空公司服務產品,例如提前登機,機上WIFI,使用機場貴賓室等。
IATA聲稱,NDC優勢明顯:可幫助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更多差旅選擇,並在所有分銷渠道上做到無縫連接,增加航空公司收益。新標準具有航空公司直銷網站的功能,通過識別定位旅客,爲其提供定製產品和服務。消費者可以通過個性化費用報價,接觸到更多的航空差旅產品和服務,同時提高交易透明度。另外,NDC將運用XML開放標準,這就意味着對比現有分銷渠道,承運人能更便捷公開地向第三方分銷商展示自己的產品,代理商也能爲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以及更多的航空差旅產品。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一個值得注意的現實是,今年以來,IATA在推廣NDC的進程中,備受爭議和質疑。
反對聲不絕於耳
有着80多年曆史的美國旅行代理商協會(ASTA)業務佔美國本土差旅銷售市場的八成份額,並且呈現出向全球擴張的趨勢。該協會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贊恩·科比表示,比較購物是一個自由開放市場的基石,任何限制比較購物的行爲都會損害消費者的權益。而NDC分銷標準的構架和表現可能破壞自由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協會別無選擇,建議美國交通部(DOT)駁回對IATA涉及NDC框架建設787號決議的申請。
ASTA並不是唯一對NDC提出反對意見的組織,美國商務差旅聯盟以及開放盟友聯盟也聲援ASTA。開放盟友聯盟涵蓋近400家獨立的航空差旅銷售商、集團差旅部門、旅遊行業協會和消費者組織,他們認爲所有分銷系統都應清晰顯示包括總價以及其他附加費在內的票價信息,讓消費者有了比較後再做決定。
歐盟委員會的一個數據和隱私保護的諮詢機構也告誡IATA,其新分銷能力系統項目,特別是NDC項目中涉及個人資料分析的板塊,可能引發公衆對隱私和人權的擔憂。數據保護工作小組WP29認爲,局方必須考量所有系統隱患。爲此,WP29主席雅各布·科恩斯塔姆簽署並向歐盟主管政府和行業事務的莫尼克·德斯梅特以及歐盟主管旅客事務的埃裡克·里奧伯德遞交了一封信。信中指出NDC項目會收集並分析潛在客戶的個人數據,包括國籍、年齡、婚姻狀況、旅行記錄、購物記錄、訂購過的服務、參與的常旅客項目,差旅目的(公務/休閒),併爲這些潛在客戶量身定製差旅產品,向他們推薦價格合適的航空公司。由於該項目涉及個人數據分析,因此WP29要求IATA必須透露更多關於NDC項目的細節給小組,並警告IATA必須在項目本地試行前商議該國數據保護機構,同時遵循歐洲以及當地的法律。
對代理商而言,NDC的賣點是讓旅行社,尤其是那些爲集團客戶提供服務的差旅管理公司能夠分享到航空公司網站擁有的豐富資源。但澳大利亞旅行代理人聯盟首席執行官傑森·韋斯伯利表示,對於旅行社來說,航空差旅的利潤只是蠅頭小利。誠然,代理人是可以代售任何產品的,但前提是他們有這個實力,也對其銷售的產品有清楚的瞭解。
NDC“幾宗罪”
ASTA分管法律和行業事務的高級副總裁保羅·盧頓認爲,NDC對行業的衝擊力將遠遠大於取消代理人佣金的行爲。儘管IATA自己對NDC的定義是一項“通信協議”,但在ASTA看來,NDC是一個全新的商業模式,對消費者購買航空差旅的習慣以及旅行社的經營方式都會帶來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Sabre旅行網負責航空營銷的副總裁雪莉·特里表示“我們對IATA公佈的NDC所有細節都進行了認真分析,其運作方式簡而言之是犧牲了票價的透明度,限制了消費者比較後購物的權利,並且損害了客戶數據隱私權。”雖然在NDC的爭議中,“合作”一詞被多次提及,但特里無可奈何地表示,合作就等同於同意。
GDS也對於IATA宣佈的NDC能促進航空產品銷售的說法表示擔憂,認爲引入NDC系統就如同“引狼入室”,對隱私權、系統整合、第三方成本都會產生影響。
定製服務泄露隱私:NDC的定製服務是爭議的焦點。特里認爲,NDC在顯示票價前,要求消費者提供婚姻狀況、國籍、購買記錄是十分荒謬霸道。如今消費者購買旅遊產品可以通過代理商匿名搜索,抑或在衆多網站間做比較,獲得航班和票價的大量信息。只有在決定買票時,旅客纔會亮明身份。但在NDC框架下搜索信息必須登錄,因此消費者無法隱姓埋名,代理人也不得不提供客戶的個人信息。在消費者的差旅套餐內會涵蓋各種附加服務產品,可謂一人一價,量身定製。客戶在登錄時會被問及嚴重涉及隱私的內容,如姓名、年齡、聯繫方式、國籍、差旅記錄。消費者的個人郵編號碼也能大致體現其經濟狀況,承運人可以此爲參考,向相對能夠承受高價票地區的消費者提高票價。盧頓表示,ASTA並不反對“定製”的理念,前提是必須在一個航空公司相互競爭的市場裡,讓大衆和市場做裁判,讓時間優勝劣汰,優異定製服務模式自然會脫穎而出。
而Amadeus從另一角度提出了自己對定製服務的擔憂,其集團通信負責人斯圖瓦特·布羅克赫斯特指出,NDC對每位消費者的數據分析需要向承運人系統提供參考資料,這會大大加劇航空公司官方網站的點擊率和流量,對基礎設施較弱的小型承運人來說,可能無法負擔額外增加的網站流量。
票價透明度降低:盧頓認爲,NDC從航空公司網站或是旅行社那裡獲得個人信息,爲每位消費者量身定製的打包產品,實際上反而會降低交易透明度,將附加服務產品捆綁在票價內。比方說你的費用內包含幾項捆綁報價,照IATA的說法,只要消費者不需要,就可以像其他網上購物那樣取消捆綁業務。可是即使去除了打包產品中的某項服務產品,也無法得知真正的票價。因爲沒有清晰的價目清單,可以看出系統是如何算出總價的。而且每家航空公司捆綁產品和票價也大相徑庭。
NDC前途未卜
對代理人而言,新系統意味着不易上手操作,並且增加額外開銷。代理人現有的各種系統,不論是GDS全球分銷系統,還是財務或安全系統可以通過何種中介融入現存操作應用,如何與NDC系統對接實現系統整合,以及這筆額外開支由誰承擔都困擾着代理人。現在屬於GDS系統內的PNR(旅客訂座記錄)系統,將會劃歸給航空公司。這麼一來,以後代理人便不能更改旅客訂座記錄了。此外,客戶自己上航空公司網站搜索航班信息經常被弄得一頭霧水,只好求助於代理人。而此時,代理商勢必要花費額外的時間解析拼湊系統放出的零碎交易信息。而代理人花費額外時間的勞動付出則會最終轉嫁到客戶頭上,消費者是否真能像IATA說的那樣獲益讓人懷疑。
面對多方質疑,IATA行業及財務高級副總裁亞歷克斯·波波維奇迴應稱,投入使用NDC系統也是完全基於行業利益考量。IATA表示,每當行業面臨重大變革時,便需要一種協作途徑應對所有技術和業務層面的難題。全行業包括承運人、集團客戶、旅行社需要統一口徑,確保與政府通氣,重申自身行爲有利於消費者。
但NDC的模型建造只有航空公司參與,旅行社等分銷系統都被排除在外。這不禁讓人對全行業在這一項目上是否能夠團結,心存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