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通過 新創特別股贖回展延一年

國發基金官員表示,2020年4月爲協助新創業在疫情期間取得融資,特別定此專案,業者發行特別股給國發基金,國發基金取得特別股後融資給業者,以2年爲期,屆期業者須贖回,2021年鑑於疫情進入三級警戒,將2年展延爲3年,於今年5月到期。

國發會於上月20日邀新創社羣代表討論新創相關議題,業者關心新創特別股即將屆期,希望延長贖回期限,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於會後裁示,最高可再展延一年,並於隨後五年分期攤還贖回本金。

國發基金官員表示,國發基金管委會於今(12)日正式通過特別股贖回再延長一年,展延的一年期間只要支付利息即可,明年5月到期後也不必一次全數贖回,最高可按季分20期平均贖回,以減輕一次贖回的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