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拖吊車「倒退魯」 國道警察說話了…

▲有網友網路社羣媒體PO文「國道一號北向臺南交流道路段,吊車輛倒車」,影像中1部拖吊車倒車約一、二百公尺,引起熱議。(圖/翻攝臉書快樂運轉手,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有網友在網路社羣媒體PO文「國道一號北向臺南交流道路段,拖吊車輛倒車」,影像中1部拖吊車倒車約一、二百公尺,網友認爲可能涉及違反交通安全,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因民衆PO出的畫面無法瞭解該輛拖救車當時是否執行任務,所以無法確認是否違規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行爲;該法條第2項另有規定: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救濟車及吊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及第十五款之限制。

警方說明指出,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管理機關覈准之拖吊車輛,於執行覈准路段拖吊任務時,得不受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或由警備車引導。就該影片無法瞭解該輛拖救車當時是否執行任務,因得於高速公路上實施拖救任務之拖救車,爲經由高速公路局審覈、簽約後之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經高速公路局覈准後,得於高速公路上實施拖救作業,包含各類故障車、事故車輛。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在此呼籲用路人上路預先檢查車輛之狀況,避免於高速公路上故障而發生危險,進而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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