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故障車沒放三角警告標誌 拖吊車司機無辜遭撞飛
一名41歲的黃姓女子29日8時許開車行經國道1號,於北向4.9公里七堵路段時車輛故障,連繫拖吊車到現場協助,不料楊姓拖吊司機到場要拖吊時,外側車道另2部車輛發生擦撞,其中一輛休旅車失控拋向路肩,把楊姓拖吊車司機撞飛,造成他右腳骨折、頭部及腹部撕裂傷,緊急送往基隆長庚後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國道警方調查,黃女當時駕駛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從重慶交流道要到八堵,8時40分在北向4.9公里七堵路端車輛故障,停靠在路肩後下車察看,25歲的楊姓拖吊車駕駛獲報到場協助拖吊;作業正要進行時,外側車道一部由34歲李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突然與另一輛小客車發生擦撞,休旅車再撞擊到站在故障車車門旁的楊姓司機,司機當場被撞飛後又撞擊到拖吊車後板架受傷,駕駛人經過酒測均無酒精反應。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黃女故障的車輛停在外側路肩等待拖到,卻沒有擺放三角故障標誌,拖吊車停於故障車前方正在準備拖吊作業,當時現場3車道已經縮減爲2車道,肇事休旅車於縮減車道時疑似跨越路肩行駛,要變換到外側車道,纔會與另輛小客車發生碰撞,再撞擊到拖吊車駕駛。
國道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9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除去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國道警方一大隊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行車應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車前動態,看見路肩有人員作業,請避讓一個車道或放慢車速小心通過,不論前後座乘客均應系妥安全帶,以免遇到狀況應變不及,並期望所有用路人都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小客車被擦撞右側後照鏡損毀。(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拖吊車駕駛遭撞飛至吊車後車板後倒地。(圖/記者陳豐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