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舞師大搞不倫戀 小四貼文報復獲輕判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已婚王姓國標舞老師先是在外有小三,再劈腿搞林姓補教老師當小四,後來林女發現王男與小三仍暗通款曲,不甘人財兩失,便書寫王男「貪心」、「王八蛋」、「到處留情」等文字,分別到王男及小三住處張貼王男乃法院提告並附民事求償105萬,法官在審酌林女犯後有貼道歉啓事,輕判林女僅需賠償5萬元。

▲已婚國標舞師大搞不倫戀,小四不甘人財兩失貼文報復獲輕判賠償5萬元。(示意圖資料照片與本案無關)

王姓國標舞老師雖已婚生子且僅小學畢業但卻在家外大搞外遇,先是與已婚吳姓女子外遇,再劈腿騙林姓女補教老師當小四,並向林女借款55萬元做爲投資和購買機之用,2人交期間林女發現王男與吳姓小三仍暗通款曲,林女乃要求王男澈底與小三分手,不料,竟反被王男強迫要像其妻一樣接受他所有女人

林女不甘人財兩失,於是用電腦列印及手寫出王男「我行我素到處留情、讓女人痛苦罪加一等」、「騙我說早己和吳分手」、「貪心」、「王八蛋」等文字,分別到北市山區興隆市場景美橋、萬壽橋下活動中心布告欄,及吳女住處張貼以作爲報復。

王男則以名譽受侵害向法院提出刑事告訴,並以其因名譽受損導致學國標舞學員減半,每月損失近八萬爲由,提出附帶民事求償105萬,林女在刑事部被判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確定。

民事部分法官在審酌林女在張貼文字前不知有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告知犯法後又主動找對方和解,並在原張貼處再張貼道歉啓事,且王男教授國標舞收入減少是否因林女行爲所致,二者間無因果關係,因此,輕判林女賠償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