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會秘書長熟悉業務,何錯之有!

劉性仁

日前在野陣營質疑國安秘書長金溥聰警政署調查局等相關機關聽簡報違法濫權,認爲其逾越總統職權,此批評是否有理殊值討論。

首先就法律的層次來看,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以及有關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規定,國家情報工作法規定,國安局隸屬於國安會,國安會秘書長在國安局統籌下,視察國安團隊相關機關,爲職責所在,瞭解業務情況試問何錯之有?倘若未來出了問題又說金秘書長不瞭解狀況,怎麼樣都會惹人罵,實在是非常無奈。

其次就實際情況來看,臺灣此時此刻面臨內外挑戰及重大危機,到警政署、調查局瞭解情況以因應各種狀況本是應當之事;況且國安會有諸多諮詢委員,秘書長當然還是會經得總統及集衆人智慧,何來逾越總統職權之說,地下總統指控更是莫名奇妙,讓人有種慾加之罪何患無詞之感。

再者從過去經驗來看,當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同樣亦是多所聽取簡報,甚至自身還捲入巴紐案、安亞案等外交專案風暴中,他當時身爲國安會秘書長還召集輔選會議,也不見非議,明顯是雙重標準,針對馬政府及金溥聰味道十分明顯。

另外隨着兩岸交流頻繁,臺灣內部社會紛亂,難道國安會秘書長不需要了解狀況嗎?在野的批評真的是沒有道理;視察業務並聽取簡報是最基本的工作,當然任何的決定仍需要全盤縝密的考量,馬總統當然也必須全面掌握狀況。

總之,臺灣相關單位士氣不能因此再被如此踐踏及摧毀下去,公務員軍方士氣都已經十分低迷,國安單位是臺灣最後一道防線,倘若國安會秘書長都是狀況外,纔是真的需要被檢討的對象,期待外界能夠就事論事,絕不能亂罵一通,沒有道理的亂指控一通,凡事應當講個道理,勿外界勿再拿馬金體制說事,一切秉於職權,照着法律規定走,制度化纔是臺灣的唯一出路。

臺灣社會已經陷入理盲及全盤否定的混亂局面,這實在非臺灣之福,看到一步步邁向衰落及朝野惡鬥的萬丈深淵,真是有說不出的感嘆與無奈,當我們在批評及指責一些事時,不妨先想想,是不是因爲立場關係而失去理智,因此金秘書長視察相關單位及瞭解業務,實在想不出有任何的不妥,上下關係及橫向關係清楚,法規更是如此的明確,期盼大家能夠就事論事,理性以對,方是臺灣之福,人民之幸。

作者劉性仁,北市,博,中國五權憲法學會成員。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