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案件定罪高刑度卻低 邢泰釗憂心國家安全

國安案件起訴的定罪率達99.3,判刑卻很輕,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憂心危害國家安全。(張孝義攝)

臺灣高檢署統計2020年7月的國安案件定罪率高達99.3%,但是,依《國家安全法》及《國家機秘保護法》起訴的案件,卻分別有59.1%及33.3%判刑在6個月以下,檢察長邢泰釗對這種「情重法輕」的現象憂心國安案件不能重判,會危害國家安全。

高檢署根據各地檢署由2015年到2019年的國安案件偵結起訴人數共222人,到2020年7月判決確定案件共有141人,其中判決有罪的137人,只有1人無罪,尚在審理中的81人,定罪率高達99.3%。

不過,各地檢署自2015年到今年8月起訴的違反國安法案件共176人,卻有104人判刑6月以下,6月以上未滿1年的10人,1年以上未滿2年的7人,2年以上未滿3年的1人,3年以上未滿5年的1人,甚至還有53人判處拘役。

在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起訴人數有6人,只有2人判刑6月以下,其他4人甚至只判拘役。

邢泰釗表示,從偵破的國安案件型態分析大陸有多個對臺灣滲透的機關,包括中央軍委總參謀部,吸收臺灣空軍退役軍官向空軍作戰司令部滲透;軍備局計評處吸收軍火商;中共國安人員吸收調查局退休人員及軍情局退休人員;甚至有福建國安單位吸收軍情局敵後人員後,來臺吸收軍情局人員。

對於違反國安案件卻被輕判,邢泰釗憂心這種「情重法輕」現象會危及國家安全,他舉例指出,泄漏飛彈漢光演習這麼重要機密,卻只判6個月以下的徒刑刑罰太輕不足以嚇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高檢署除持續嚴查,也呼籲重視這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