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將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已有近10地推進省聯社改革

進入2024年,地方農信系統改革接連迎來新進展。近日,貴州省改革方案也初步出爐。

根據貴州省政府2月18日發佈《2024年貴州省政府工作報告》,該省今年將“推進貴州農商聯合銀行組建工作,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做強做優”,首次明確省聯社改革方向。

隨後,該省《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進一步明確了這一工作的責任分工,即由省委金融辦牽頭,責任單位包括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稅務局、人民銀行貴州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貴州局、貴州金控集團、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等單位和各市〔州〕政府。

至此,此輪農信社深化改革中,已有至少9地公開明確或落地省聯社改革方案,分別是浙江、山西、遼寧、河南、廣西、海南、四川、甘肅、貴州。其中,有7地選擇了組建農商聯合銀行,2地選擇組建省級農商行。其中,已有6家掛牌成立,1家獲批即將掛牌。

省聯社改革持續擴容

具體來看,繼浙江農商聯合銀行作爲改革“第一單”於2022年4月掛牌成立後,今年1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集中披露了3份籌建批覆,廣西農商聯合銀行(今年2月初掛牌成立)、海南農商行、四川農商聯合銀行(今年1月末掛牌開業)獲批籌建;此前2023年8月,金融監管總局同樣連發3份批覆,同意山西農商聯合銀行(2023年9月掛牌成立)、遼寧農商銀行(2023年9月掛牌成立)、河南農商聯合銀行(2023年10月掛牌成立)3家農村信用社省級機構籌建(詳見報道:《省聯社改革再提速,又有3家省級農信機構集中獲批籌建》)。

目前,海南農商行也已確定創立大會日期,據海南農村信用社官網2月17日消息,暫定於今年3月3日召開海南農商銀行創立大會暨股東會第一次會議。在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甘肅省也明確將有序推進高風險機構化險,穩妥推進農信社改革,組建甘肅農商聯合銀行,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僅強調了“穩妥推進農合機構改革,加快解決中小金融機構歷史遺留問題”。

不過,此前就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政府工作報告只是明確一個工作方向,最終以什麼模式落地還要觀察。以四川爲例,該省在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要“深化農信系統改革,完成省級農商行組建”,但最終選擇了農商聯合銀行。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爲,從當地農信系統特點來看,甘肅可能更適合統一法人省級農商行的方式。

聚焦剛剛披露方案的貴州,該省第一個農村信用社可以追溯到1952年4月1日,2003年國務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後,經貴州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准,貴州在全國率先成立了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下稱“貴州省聯社”)。

目前,貴州農信由省聯社和84家農商銀行(農信聯社)組成,共有營業網點2293個,員工2.8萬名;截至2023年12月總資產突破10000億元,存款突破8500億元,貸款突破6700億元,是省內業務規模最大、服務覆蓋最廣、從業人員最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就在去年年末,貴州省聯社剛剛迎來新“一把手”,貴州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原局長楊松出任省聯社黨委書記。去年7月,貴州省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馬林波在任上被查。

除貴州外,還有多地在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農信系統改革工作,但多未具體披露改革方案。比如,青海省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落實金融體制改革,加快推進省農信聯社、村鎮銀行改革;穩妥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黑龍江省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持續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落實農信社、城商行深化改革方案,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分省、分類加速推進

多位業內人士曾對記者表示,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將是今年金融領域的重點工作,相關進展大概率會加速。董希淼也對記者表示,省聯社改革是今年接下來金融改革的重頭戲,符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關於“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的要求。接下來,還會有其他省份的改革方案陸續獲批。

事實上,最近幾年,中央一號文件均對農信系統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其中,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提出,“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治理機制,穩妥化解風險”。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2024年一號文件進一步提出,要分省分類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

去年10月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當前經濟金融風險隱患仍然較多。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會議還提到,要完善機構定位,嚴格中小金融機構准入標準和監管要求。

之後,金融監管總局局長李雲澤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提到,下一步的重點是加快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並提出三方面部署,其中之一是分類精準施策,推動“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制定風險處置方案,避免“一刀切”。央行行長潘功勝也在新華社專訪時首次提到,接下來央行將配合有關部門和少數高風險機構相對集中的省份制定實施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方案,進一步壓降高風險機構數量和風險水平,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處置金融風險,依法保護最廣大儲戶、中小投資者和被保險人的利益。

今年1月下旬,金融監管總局副局長肖遠企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分類施策深化改革,對於農村信用社體系,要以轉換農村信用社省聯社功能定位、規範履職行爲爲重點,“一省一策”啓動實施農村信用社改革,目前改革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有的農信社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批准,有的正在積極組織實施,有的已經開業運行,階段性評估都達到了預期目的,效果正在彰顯。

在目前討論較多的四類改革模式中,相比轉型爲金融服務公司、改製爲農商銀行控股公司,成立統一法人的農商銀行和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依然是主流模式。

董希淼認爲,預計接下來各地仍會以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爲主,部分地區會採取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模式,前者可在保持兩級法人地位不變的同時,申請業務資質和牌照,增強服務內容和能力,後者主要適用於不良資產較多、高風險機構較多,或機構數量較少、經營區域相對小的少數省份。不過,各地即使選擇同一種模式,落地過程中也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