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上罵住戶「海蟑螂」 女主委賠上5萬元代價!

▲女主委黃姓男子「海蟑螂」,被法院判在民事責任上判賠5萬元。(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一名李姓大樓女主委日前在管委會上,對着一名黃姓男子大罵「海蟑螂」、「市政府頭痛人物」,隔幾天又將會議紀錄張貼布告欄處與電梯內,讓對方一氣之下提告。最後,臺南地院法官公然侮辱罪判李姓女子5000元確定,民事部分則還需賠償5萬元,並要公開貼道歉啓事,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62歲的李主委於2015年5月21日的會議上,以「海蟑螂」、「市政府頭痛人物」等詞語辱罵黃姓男子,並在同月28日,又將照片貼在大樓公佈欄、電梯內。

黃姓住戶看見後非常生氣,起初先要求對方撤下,並要求張貼道歉啓事,除此之外還要求賠償20萬元,但是沒想到對方竟然假裝沒事,公告貼了快1個月還是沒拆下,讓他一氣之下提告。

案件審理期間,李女坦承自己卻食友說「海蟑螂」的詞語,不過卻強調只是形容而已,並沒有其他意思,願意向對方道歉,不過對於要張貼道歉啓事並每日拍照存證,與求償20萬元的部分都不能接受。

最後,法官認爲,李主委是在公衆場合負面辭與評價黃男,且還將會議紀錄放在公佈欄、電梯內,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5000元確定,民事部份則要賠5萬元,並且還要將道歉啓示張貼在公佈欄與電梯內連續一週,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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