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中美競賽新戰場? 搶佔全球數位經濟規則制定
印太經濟架構被解讀爲美中地緣競爭佈局的一環。雖現階段只有框架,仍未見具體內容,美國商務部與貿易談判辦公室於3月11日啓動對外內容意見徵集。初步從衆議院聽證會討論,可歸納爲四項重點議題,包括:
一、參考「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美日數位貿易協定等模式,納入包括跨境數據自由流動、數據在地化要求、提交原始碼、演算及相關智慧財產權等議題,確保美國產品與服務在國際市場獲得公平待遇。
二、新增或擴大措施以解決消費者擔憂,包括強化消費者信任、保護個人資料等。
三、側重中小企業數位營銷、銷售與支付能力的建構,含實現無紙化、電子發票及電子訂單等貿易規則的促進。
四、因應新趨勢與新技術挑戰,如AI應用規則,建議採用軟性規範(Soft Provision),將數位科技發展的動態性納入考量;不同現有靜態的且長時間性協商型態,故此也建議採納模組化協議設計,各國可就需求挑選關切議題,不用全面性的加入。
上述議題與CPTPP及數位經濟夥伴協議(DEPA)涉及到的重點不謀而合,尤其是數據跨境流動、AI人工智慧應用規範等主題,已遠超過傳統數位貿易規範,更強調一些奠基於新興技術之數位貿易相關規範制定,特別是數據治理議題。當中國政府於今年1月發佈的十四五數位經濟發展規劃,特別闡述將與東協及歐盟建立數位經濟夥伴關係的意象時,無疑加速推進美國佈局之腳步。
然而,對於中美兩強欲搶佔數位經濟遊戲規則的主導者,均面臨一個共通性挑戰,就是如何調整本身國內的監理機制。數位經濟不受地理疆界的限制,國內監理政策的本質也是國際規則,因此,如何平衡國內監理作爲以及契合國際規則仍爲最大挑戰。
就中國而言,涉及數據應用與跨境交流等被視爲國安關鍵問題時,中國願意大幅度調整的前提是在開放後仍能充分確保數據流動的自主控制權。中國策略選擇加速在國際平臺參與,以引導規則朝向中國契合的方向發展。但這樣的作爲,可能損害其他數位經濟大國利益。
對美國來說,其所面對的問題則明顯不同。美國較少有限制跨境數據流動的規範,雖有出於國家安全考慮的限制,如出口管制或外國人投資入境審查,但其目的不在於數據治理。而近年推行的保護美國人的敏感數據免受外國對手侵害的行政命令,關切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威脅的數據商業交易的監管,仍未觸及經濟生活領域,包括對私人公司、個人、學術機構以及州和地方政府的跨境數據交流監理。例如,美國青年想要下載中國社交媒體應用程式到手機、美國政府使用中國無人機進行電網監測、或是美國大學想要與中國大陸交流生物研究等。
對於臺灣而言,身爲數位時代重要供應成員,此種博弈結果將進一步牽動與之相關之產品、系統軟體乃至於關鍵零組件等相關重要產業發展策略。今年行政院啓動組織改造,數位發展部即將成立,將可加速統籌處理數據治理與產業發展議題,思考如何調整國內監理規範,儘早參與國際規範制定的參與,以降低企業未來需要的磨合與轉換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