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教保員忙行政負擔重?苗栗縣府:行之有年規定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調查認爲,苗縣府長期要求公幼每兩週繳交雙週報及課程計劃等文件,造成行政負擔過重,應把教保人員的時間還給孩子。本報資料照片

苗栗縣政府長期要求公立幼兒園每兩週繳交雙週報及課程計劃等文件,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昨認爲,造成公幼教保人員行政業務負擔過重,應把教保人員的時間還給孩子;縣府迴應,都是行之有年的規定,應不至於加重教保人員行政工作負擔。

幼教產業工會指出,幼兒園課程僅課程大綱,無課程進度表,全臺僅苗縣府要求公幼繳交課程文件審查,何不納入私幼、是否「挑軟柿子吃」,若特定公幼教學品質差,可要求參加輔導,別影響優秀師資報考意願。

幼教產業工會表示,苗縣共有89所公幼,教保人員多對要求統一繳交課程計劃感到困擾、認爲課程輔導加重行政負擔,以及苗栗公幼教保人員文書作業比其他縣市多。

苗縣府迴應,公幼繳交課程計劃是依「幼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規定要求,未限制計劃格式,同時參照其他縣市執行方式,如新竹縣每學年需繳交連貫性活動教案參選,新竹市、花蓮縣、臺東縣也須送課程計劃等。

另新北市、新竹市、臺中市、屏東縣等部分公私立幼兒園,爲讓家長了解孩子在園教學活動紀實及學習歷程,建立每週報或月刊等親師溝通方式已行之有年,只是其他縣市政府未建立上傳或輔導機制,相關工作應無所謂的加重負擔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