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8成私幼成準公共幼兒園 78間園所減輕家長負擔

今年苗栗縣共有78間園所加入準公共幼兒園。(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政府配合中央「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與私立幼兒園簽訂合作契約成爲「準公共幼兒園」,截至目前共有8成、78間園所加入準公共幼兒園,縣府希望透過增加準公幼,滿足家長的多元選擇,也可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縣府配合國家政策,自2018學年度起與符合一定條件私立幼兒園合作,簽訂合作契約成爲「準公共幼兒園」,家長僅須負擔等同公共幼兒園的收費,第1胎子女不超過3000元、第2胎不超過2000元、第3胎以上不超過1,000元,低收或中低收免繳費用,所需費用差額由政府補助。

縣府教育處指出,準公共幼兒園今年起第3期程強化合作要件,與符合「收費數額」、「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基礎評鑑」、「土地及建築物品質」、「教保服務品質」及「行政管理」等6項要件,且未有不得續約或不得申請條件幼兒園合作並簽訂準公共契約。

退場機制部分,相較之前增列多項相關規定,且增訂當學年各項違規事項累計次數的規定,增加契約期間屢次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及準公共教保服務契約規定事項,縣府得提前一學期預告,以加速並妥善處理退場,以維護幼兒就學權益,及強化人員薪資、教保服務品質與行政管理。

另外準公共第3期程已將「師生比1:12」納入合作要件,今年爲整備期,教育部提供每園10萬元一次性整備金,明年度起漸進實施,2026學年全面達成1:12;爲利各園因應調整師生比爲1:12,整體進行園務及控管招生人數、減少班級人數的規劃,因此,相關調增費用由政府協助支付或依規模給予獎勵金。

縣長鍾東錦表示,今年苗栗縣共有78間園所加入準公共幼兒園,名單已公告於苗栗縣幼兒教育網,縣內私立幼兒園已有8成與縣府簽約成爲準公共幼兒園。

簽約準公共幼兒園可向中央申請設施設備充實修繕補助及獎勵金,同時另有親職教育及專業輔導的經費、招收2歲幼兒補助,幼兒園安置身障幼兒得申請教師助理員鐘點費,低收及中低收幼兒參加課後延長照顧服務也得獲得補助,相信在政府與民間攜手合作下,能保障幼兒受教權益,營造更溫馨、友善的教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