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案連署人名冊查對會議 戶所將設「大量抄寫判定小組」

中選會今天邀集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局處長就加強全國性公民投票查對程序及判斷原則事項開會研商,會中決議投案連署書有大量抄寫情事應予刪除、各戶所也要成立「大量抄寫判定小組」判定是否爲大量抄寫;另外,涉犯僞造連署的刑事告發,將由中選會統一處理。

中選會說明,本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連署有僞造情事者,由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本職權進行查對,大量抄寫即僞造簽名,應予刪除。

二、戶政機關依法查對並填具統計表函報中選會,中選會依法公告公民投票案成立與否,並做成行政處分通知提案人領銜人。

三、查對爲行政審查目的在於決定連署是否有效。僞造連署之刑事告發,由中選會統一處理。

四、 大量抄寫判定僞造之程序如次:

(一)各戶政事務所得組成2至5人「大量抄寫判定小組」。

(二)戶所人員查對名冊時,發現可疑的僞造情事,可依會議決議原則綜合判斷爲大量抄寫而予以刪除,或交由「大量抄寫判定小組」判斷。

(三) 綜合判斷4原則如下:

1、參酌連署前死亡、遷出國外、未曾住過、重複簽署、喪失國籍名字不符或改身分證統一編號後仍寫原名或原編號等情事,並同考量

2、1冊內連續多張簽名字跡類似。

3、1冊內連續多張筆跡墨色、濃淡相似。

4、簽名外觀顯然可辨識爲僞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