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聲請迴避狀「24小時內遭駁回」 翁曉玲:大法官立場不言而喻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右二)。記者曾學仁/攝影

國會改革修法釋憲案6日將展開言詞辯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聲請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與大法官許志雄迴避,被憲法法庭駁回。翁曉玲質疑,憲法法庭只公告他們所作的駁回裁定書狀, 竟不公開她提出的聲請回避狀,因此透過臉書發文,公開提出2位大法官應迴避此案的理由。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修法作成暫時處分,翁曉玲指出,早在憲法法庭進行暫時處分言詞辯論庭之前, 她代表立法院向憲法法庭聲請「許宗力院長」和「許志雄大法官」二人應迴避本案審理,沒想到不到24小時的時間,她提出的聲請案就被憲法法庭駁回。

翁曉玲說,令人不解的是, 憲法法庭竟然不公開她提出的聲請回避狀。她去函詢問司法院, 得到的仍是「不予公開」的回覆。既然如此, 她就自己公開聲請回避書狀供外界瞭解。

翁曉玲指出,許宗力在釋字585號中明確反對立法院調查權,還疑似遭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私下關切,這樣的背景讓人無法相信他能保持公正,更何況他與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關係很好,是會相互力挺的師徒關係,林明昕在這次行政院聲請釋憲案中可是操盤手,這根本是增加了審判偏頗的風險。

對這種情況,翁曉玲說,她要求許宗力在相關案件中迴避,才能保障審判中最基本的公平要求。

翁曉玲說,許志雄也曾在民進黨擔任多個重要職位,並公開反對立法院調查權,這顯然和他面對此案的主題息息相關,他的政治背景無疑會影響判決的公正性;不迴避,難道是要未審先判?如此公平何在?故請許志雄自請回避。

翁曉玲也說,其實不只兩位大法官, 還有黃昭元大法官和蔡宗珍大法官,早年在大法官審理「319真相調查委員會組織條例」釋憲案時,他們當時是學者,擔任該案專家鑑定人,就曾反對立法院擁有調查權。他們對這次國會改革法案的立場,自是不言而喻。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憲法法庭只公告他們所作的駁回裁定書狀, 竟不公開她提出的聲請回避狀,因此透過臉書發文,公開提出2位大法官應迴避此案的理由。圖/取自翁曉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