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批「貪污最嚴重」 林世賢誹謗卓伯源遭判刑2月

彰化市林世賢(左一)去年底多次未同黨籍立委候選人陳秀寶(左二)站臺助選,不料發言不慎挨告吃上官司。(摘自臉書謝瓊雲彰化傳真)

彰化縣卓伯源(左二)去年全力爲立委候選人柯呈枋(右二)輔選,不滿對手陣營、彰化市長林世賢拿他縣長任內的事情,公開說他「貪污最嚴重」,憤而提告。(資料照)

助選站臺發言挨告!彰化市長林世賢去年底爲競選立委的陳秀寶站臺,發言時公開指「彰化縣做縣長貪污最嚴重的就是卓伯源」,全程通過網路直播放送,深感名譽受損的卓伯源提告並附帶損害賠償;彰化地院近日依《刑法誹謗罪,判處林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對於發言內容遭前彰化縣長卓伯源提告吃上官司,彰化市長林世賢語帶無奈表示,很多事情報章雜誌都有報導,可受公評;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與律師討論是否上訴。

去年11月29日晚間,民進黨籍彰化市長林世賢出席在彰化鹿港舉辦的蔡英文、陳秀寶聯合競選總部成立大會,爲同黨籍的立委候選人陳秀寶站臺,受邀上臺致詞時,在舞臺上以臺語對着全場羣衆,公開指謫「我跟大家報告,彰化縣做縣長貪污最嚴重的就是卓伯源」、「我們不要忘記,我們歷代縣長貪污最嚴重的就是卓伯源」。

根據判決書,卓伯源在2005年至2014年擔任職彰化縣長,而林對於當天發表言論內容坦承不諱,但否認有何加重誹謗犯行,辯稱因卓任縣長期間,發生貪瀆弊案司法機關調查、搜索;其胞弟更因貪瀆案遭判刑定讞,衆所周知,強調發言是自勉,評論可受公評,並無真實惡意。

提告的卓伯源則提出過去告賴岸璋賴清美等兩名民進黨縣議員誹謗勝訴,和多家報章雜誌刊登澄清或道歉啓事等,藉此證明說他是歷代彰化縣長貪污最嚴重的,此說法與事實不符。

法官審理後,認定林世賢已犯《刑法》誹謗罪,作如上處刑;而卓伯源提告附帶的民事損害求償部分,仍由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