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老師週上2節課一節薪高達1.1萬元 蔡育輝、蔡淑惠質疑合理性

▲臺南市議員蔡育輝、蔡淑惠質詢指出,老師擔任教師工會幹部,一週上2節課,領8.8萬高薪,對其合理性提出質疑。(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議員蔡育輝、蔡淑惠質詢指出,老師擔任教師工會幹部,一週上2節課,領8.8萬高薪,這些幹部一節課的薪資高達1萬1千元,議員質疑合理性。

市議員蔡育輝、蔡淑惠15日在總質詢時間,特別請永信、五王和崇明國小校長到議會備詢,因爲檢舉函不斷涌入,全教總侯俊良理事長20多年來,一週上2節課,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華芸也上2節課,爲何學校會同意他們請假?議員要求,工會年收入1千多萬元,除理事長一週至少要上4節課,其他職員也要用會費聘僱,議員認爲老師要回歸校務,否則一定強力監督學校的預算。

蔡育輝指出,國民黨團長期接獲基層教師的檢舉,老師工作壓力越來越大,接行政職務的老師更是爆表,但相較接全教總、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等幹部的老師,領一樣的薪水,上課節數卻有如雲泥之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侯俊良理事長,在永信國小教書,一週上2節課,在崇明國小教書的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華芸也上2節課,五王國小幼兒園主任陳韻如在留校時間也有爭議,老師擔任教師工會幹部,一週上2節課,領8.8萬高薪,合理嗎?

蔡育輝說,特別請永信、五王和崇明國小校長到議會備詢,是因爲這幾所學校的老師已不斷被檢舉,校長們爲何同意他們如此長期請假,這些老師請假就要請代課老師上課,影響學生穩定的受教權,國小代課一節336元,國中一節代課378元,工會減課一週需要花費18774元,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有這麼多會員,一年收的年費有1千多萬元,爲何不能用這筆錢請專職的員工來處理會務,反而一定要請老師兼職,因此他再建議工會除理事長請老師兼職外,其餘職務不得請來師來兼差,理事長一週至少也要上4節課。因爲,同爲基層公務員,學校擔任行政職務的老師累得半死、兢兢業業的行政機關公務員按時上下班,爲何這些參加教育工會的幹部就可以爽領高薪?

蔡淑惠說,老師擔任教師工會幹部,一週上2節課,領8.8萬高薪,大家知道他們一節課的薪資是多少嗎?以8.8萬高薪除以一個月8節來算,這些教育工會幹部一節課的薪資高達1萬1千元,合理嗎?教育局長鄭新輝也乾脆不當局長去當教育工會幹部就好,薪水比當局長還高,學校校長爲何會同意給假,如果這些幹部的薪水是從校長薪水扣,看這些校長還準不準假,教育是百年樹人大計,請這些教育工會幹部能以身作則,爲小朋友樹立好榜樣。

有關蔡育輝等議員關心教師團體幹部授課節數問題,教育局表示,有關工會會務給假需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經查臺南市教產工會113學年度與8所學校依工會法第36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2條,約定會務公假總時數120小時。其中有8位理事因會務假未能親自授課而需排代課之節數共52節,所需代課鐘點費全由該工會支付。另有關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薪資、津貼及請假問題,經查該理事長薪資由學校支付,應授課節數爲20節,會務給假時數工會和學校約定每週授課2節爲原則,其餘18節排代衍生之費用也由工會支付。

教育局表示,針對議員質詢所提意見,教育局將與學校檢討核給會務假的時數及排代的合理性,也會請學校落實「事前審覈、事後查覈」的要求,且擔任工會理監事的教師於非會務給假時間也應遵守在校服務的規範,以避免外界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