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會幹部週上2-4節課 南市議員怒批薪水小偷!擬請檢調追查
▲臺南市議員蔡育輝表示,工會幹部長期假借工會之名,行不上課之實,侵犯學生受教權。(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教師工會幹部可每週上2-4節課?臺南市議員蔡育輝表示,工會幹部長期假借工會之名,行不上課之實,侵犯學生受教權,他特別提案「工會幹部不得減授課拿會務假」,已獲得議長邱莉莉等35位跨黨派議員的連署,並準備告發工會幹部,請檢調深入檢視他們是不是「薪水小偷。
蔡育輝說,他長期接受老師檢舉,教師工會幹部一、二十年來,一直假借工會之名,行不上課之實,老師的工作就是行政教學,可是這些工會幹部拿着2012年5月21日教育部說根據協商會務假處理原則,工會幹部僅需授課2-4節課,教育部這份函示,不只在臺南,還在全國引起軒然大波,全國21縣市政府,在2013年10月14日教育部召開的會議中,一致要求停止適用該函,監察院調查後糾正教育部,這份函示引起許多困擾和爭議,洵有未當。
蔡育輝指出,監察院早已糾正教育部,臺南市產業工會還能拿這份洵有未當的函示,來唬弄學校和學生,這次在總質詢再次質詢這個議題,就是希望工會幹部能適可而止,一個月拿8萬8千元的高薪,一個禮拜只要上2-4節課,有寒暑假,外出旅遊可請公假,連出國也可以請公假,是誰給這些教師工會幹部『假公濟私』的權利?看在全臺灣400多萬名,薪水在3萬元以下,每天上班最少8個小時的勞工眼中,作何感想?相對剝奪感是不是很大?
蔡育輝表示,他曾任中華民國職業總工會,臺灣省總工會,臺南縣總工會,基層總工會當理事長,才瞭解這些幹部老師作爲,嚴重讓老師蒙羞,老師應該利用上課之餘,纔去參加工會,爲遏止教師工會薪水小偷的惡風,他特別提案「工會幹部不得減授課拿會務假」,已獲得議長邱莉莉等35位跨黨派議員的連署,就算要請工會會務假,需事先提供資料給校方,事先審覈事後查覈,才能准假,由於教師工會幹部強勢否認一切作爲,因此,他準備告發教師工會幹部等相關人員,請檢調深入檢視他們是不是「薪水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