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說法/司改有感,判決後將公開起訴書

▲未來在一審判決後,地檢署須依法公開起訴書,使民衆瞭解起訴的具體原因,同時也能監督檢察官,瞭解檢察官爲何起訴。(圖/視覺中國CFP)

根據新聞報導,立法院於2018年05月22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未來在一審判決後,地檢署必須依法公開起訴書。

在本次的《法院組織法》修正以前,我國就已經有公開判決書了。一直以來,雖然人民都可以透過網路知道案件的判決結果,但除了少部分的大案件,基本上除了當事人以外,並不會有人知道檢察官爲什麼會起訴、用什麼理由起訴。

而在去年舉辦的司改國是會議中,就有一個分組針對了起訴書未公開,導致檢察官無法被監督的問題做出批評。也因此,爲了落實司改國是會議的精神政府順勢修改了《法院組織法》的規定,要求地檢署在判決後公開起訴書。這樣的作法,不僅能使一般民衆瞭解起訴的具體原因,同時也能讓民衆監督檢察官,瞭解檢察官究竟爲何起訴。

許多人可能會好奇,如果起訴書未公開,那媒體記者又是有何依據寫稿的。事實上,記者手上的起訴書大多是檢察署內部的新聞稿或檢察署自己公開或從當事人或律師處取得,也因此讓記者誤以爲起訴書一直都有公開。但實際上,一般民衆除非有去參加記者會或檢察署主動公開,否則基本上很難知道起訴書的內容

本次的修法終於讓民衆能知道起訴的事由,也落實了司法改革決議,使這次的司改國是會議真的「有感」。雖然本次的修法值得我們給與肯定及支持,但期盼未來可以改爲附在判決書後一同公佈,便於民衆查找,更希望未來能逐步落實司改決議的其他內容,使人民對司法更加信賴。(本文轉載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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