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同志遊行 臺灣伴侶點名陸委會:別再阻撓兩岸同婚

高雄同志遊行昨天(11月25日)在高雄市鼓山區神農路舉行。遊行人羣中,有一羣兩岸同性伴侶當事人,他們手持寫着「還我結婚權」口號的標語,點名陸委會:「別再阻撓兩岸同婚」。(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高雄同志遊行昨天(11月25日)在高雄市鼓山區神農路舉行。遊行人羣中,有一羣兩岸同性伴侶當事人,他們手持寫着「還我結婚權」口號的標語,點名陸委會:「別再阻撓兩岸同婚」。(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高雄同志遊行昨天(11月25日)在高雄市鼓山區神農路舉行,遊行人羣中,有一羣兩岸同性伴侶當事人,他們基本上都是臺籍伴侶,他們手持寫着「還我結婚權」口號的標語,對尚未無法在臺登記結婚的現狀,表達強烈不滿,並且點名陸委會:「別再阻撓兩岸同婚」。

衆所周知,臺灣已開放所有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不論兩人都是臺籍,還是臺籍與外籍(含港澳)伴侶,都可前往戶政單位登記。雖然「婚姻平權,亞洲第一」的頭銜令臺灣在國際社會享有人權進步的聲譽,但很多民衆卻不瞭解,當臺灣同志的另一半是中國大陸籍,他們是目前唯獨不被允許登記結婚的同性伴侶。

遊行中有很多人對此表示不理解,也認爲不合理。一位來自法國的遊客驚訝地說,「什麼?臺灣與中國的同志竟然不能結婚?這太奇怪了吧!政治問題與兩岸民衆相愛結婚不相干吧?這樣真的很不好,對臺灣自己的國人也很不公平!」

活動現場有網紅Youtuber表示贊同,「絕對支持臺陸同婚,婚姻平權不應在國籍上有所不同。」昨天遊行的現場,有許多活動參與者上前與臺陸同婚當事人合影打氣,呼籲陸委會應支持臺陸同性伴侶享有結婚權利。

「兩岸同性伴侶不能在臺結婚登記,傷害的也是臺灣人的結婚權利!」

莊奇偉(化名)是兩岸同婚在高雄同遊的負責人。他說,「爲什麼這次我們的訴求爲『還我結婚權』?因爲我是臺灣人,如果當我今天要結婚登記另一半是中國大陸人時,陸委會就不給我結婚的權利,這樣說不通!」

「臺灣既然通過了同性婚姻法律,我自然會希望跟我的同性伴侶生活在我的國家,因爲這裡有法律可以保護我們的權利。」莊奇偉強調,「我作爲一個臺灣人,我的國家不應該把我遺忘!當臺灣人與其他跨國同性伴侶都可以在臺結婚時,政府應該讓我享有相同的結婚權利。」

「兩岸緊張局勢既然從未影響兩岸異性結婚,那就不該阻擋兩岸同性伴侶!」

莊奇偉表示,「陸委會曾說,兩岸同婚涉及國安疑慮,相比數量更多的兩岸異性婚姻,既然他們在臺登記結婚不會因爲國安而停擺,那麼兩岸同婚也應當同樣被允許。」

他認爲,「不能因爲我這個臺灣人的緣分剛好遇到的是中國大陸人,政府就認爲你們不該在一起,不該被祝福,不能結婚。」

「2017大法官同婚釋憲沒有否定臺灣人與大陸人同婚!」

李麥克(化名)也是兩岸同婚的當事人。他說,「2017年大法官釋憲,要求政府須在2年內處理婚姻平權的法律問題,大法官從未表示,臺灣人如果找中國大陸同性伴侶,就不能享有婚姻平權。」

李麥克表示,「2019年5月同婚立法,2023年1月跨國同婚函釋,但時至今日陸委會仍不放行兩岸同婚,這與大法官的要求完全偏離,與蔡英文總統多次提到的婚姻平權論調也背道而馳!」

李麥克呼籲:「陸委會應該順應臺灣社會的主流價值觀,迎合臺灣民主自由、尊重人權的主流民意,保障每一位臺灣人在同婚框架內,都享有基本的結婚權利」。

「2019年陸委會就承認兩岸同婚已有法律基礎,現任陸委會不應一直延宕!」

李麥克指出,「早在2019年陸委會就表示兩岸同婚在臺灣已有法律基礎,時任主委和發言人也多次承諾,兩岸同婚不會曠日費時;結果到了2023年,現任陸委會發言人詹志宏竟表示,還要考量跟中國大陸洽商,在法律上做出銜接。」

李麥克強調,「可是,臺灣不是獨立的司法個體嗎?面對其他那麼多同婚尚未合法化國家的伴侶,臺灣人都可以跟他們在臺登記結婚,甚至如果對方來自獨裁國家、穆斯林國家也OK,行政院和外交部也從未說要跟這些國家要先做法律銜接再允許跨國同婚登記。」

「爲何陸委會對兩岸同婚卻提出所謂法律銜接的邏輯?這不是徒增障礙嗎?」李麥克質疑:「結婚權也是一種普世價值的人權,爲何陸委會一直不斷在製造更多的障礙?」

李麥克直指,「中國大陸還有《國安法》,臺灣難道也要一併銜接嗎?你不能說,跟北韓、伊朗可以不銜接就同婚,但一提到中國大陸就堅持要銜接,這樣的邏輯根本不通!關於兩岸同婚,這是人權問題,不該如此延宕,因爲傷害的也是當事一方自己人——臺灣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