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務員酒駕釀主管懲處「1屍4命」 最終繳10萬獲緩起訴
高雄湖內警分局兩線兩星袁姓警務員酒駕上路,被警方查獲後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9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不僅分局長、組長被處分,高雄市警局公關室兩名警官也被調職,基層形容是「1屍4命」,袁事後被記2大過免職,雄檢偵結,考量袁態度良好,無前科,處分緩起訴。
檢警調查,袁男10月25日凌晨1時許在新興區某酒吧喝酒,酒後因走路搖晃開車離開,被民衆報警舉報,苓雅警分局凱旋所員警在中正二路臨檢時,攔查袁男,袁男當場供出是「自家人」。
員警當場要求袁男依規定酒測,袁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97毫克,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但此事直到案發2天后才曝光,警方在袁酒駕曝光後開會,對袁從重研議予以1次記2大過免職處分。
至於考監責任,湖內分局長陳義宏因就任未滿4個月,申誡2次,袁警的直屬防治組組長記過2次,高雄市警局公關室兩名警官則以「職務歷練」爲由調職,基層形容是「1屍4命」。
雄檢偵結,考量袁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最終給予袁緩起訴處分,但命他要支付公庫10萬元。因酒駕還另有行政罰,雖有緩起訴處分金,袁仍要繳納罰款。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高市湖內警分局袁姓警務員10月25日凌晨酒駕在苓雅區開車搖晃,遭民衆檢舉,被警網攔查查獲是自家人,袁當時雙手交叉一臉無奈,後遭分局重懲記兩大過免處。記者石秀華/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