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都發局完成「容積移轉許可」要點修訂 5大重點一次看

▲高市府都發局完成容積移轉許可要點修訂。(圖/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下同)

記者陳致平/綜合報導

高雄市政府爲加速推動淨零城市理念,調整容積移轉折繳代金辦理方式, 已於10月7日施行生效,都發局強調,本次修法有五大重點,包括容移申請案檢討都市設計送審門檻、增列排水道用地與溝渠用地及河道用地爲送出基地、調整接受基地門檻條件及可移入容積量上限、代金計算迴歸「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市價計算,訂定開挖率及綠覆率規範。

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修法爲避免容積移轉結果,對於接受基地造成過量之交通負荷、消防救災及基礎設施承載等環境衝擊,特別針對接受基地提送都市設計審議門檻、臨接道路條件、地下室開挖率及綠覆率等規定,皆參考其他五都相關規定一併修正。

▲都發局調整可移入容積量上限。

都發局表示,市府原採用一半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一半以公告現值折算繳納代金的方式,爲符容移辦法第九條之一「接受基地得以折繳代金方式移入容積,其折繳代金之金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後評定」規定,因此修正迴歸容移辦法規範內容。

都發局指出,訂定市價查估執行機制相關規定,因本要點未強制代金比例,仍可以選擇100%公保地抵繳換容積,將配合執行情形再行滾動檢討。

▲都發局修法重點之一爲「代金計算迴歸都計容移辦法市價計算」。(圖/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

都發局強調,爲使容積移轉案件配合提高環境友善及韌性設計,針對地下室開挖率達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者,規範加強檢討淨零社區減緩與調適措施,如容積減量、增加綠色碳匯、認養公園綠地、綠色交通、植栽等。

另外,爲避免地面一層設置大量硬鋪面,配置大量汽、機車停車位及車道,導致綠化面積不足,增訂接受基地綠覆率規定,以提升綠化效果,強化社區景觀及休憩空間。最後因應極端氣候排水防洪之需求,排水道用地、溝渠用地及河道用地等,因具有都市防災、都市維生等功能,有加速取得之必要,增列上述3項公保地爲送出基地。

都發局特別呼籲,目前公保地取得成本仍低於原規定代金之公告現值,勿以容積移轉代金調整作爲墊高房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