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跨「虛線」未打方向燈 罰3000申訴硬拗「好冤枉」無效
▲ 高速公路跨「虛線」未打方向燈,罰3000申訴硬拗「好冤枉」無效。(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粉專)
基隆市吳姓、林姓男子在國道高速公路,被後車錄影檢舉「虛線」未使用方向燈,遭罰3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兩人都向法院提行政訴訟請撤銷罰單。基隆地方法院認爲,兩人已明顯違法,此案上訴均駁回。
吳姓駕駛人2018年7月22日上午駕車從國道一號基隆交流道北上,進入大業隧道前,遭後車駕駛行車紀錄器拍下,吳男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向國道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提出檢舉,警方查證屬實舉發。吳男主張,上交流道前從3線道變換爲2線道,沒注意到要打方向燈,並非故意違規,應緩衝期警告,而非一次就罰3000元。
林姓駕駛2018年9月1日晚上駕車行駛國道3號北上,在新臺五路交流道入口,遭後車以行車記錄器錄影,向國道警察舉發,因此收到罰單。林男表示,當日開車進入國道3號北上,剛取消右方向燈,前方不到20公尺就無車道,來得及打左方向燈,林男認爲路段標線有問題。
基隆地方法院認爲,穿越虛線畫於國道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主線車道及交流道加、減速車道之間明確區隔,駕駛人本應遵行,公路總局視情節依裁罰基準表處分,並無違誤;駕駛人如認爲標線劃設不當,應循正當途徑反映促其改善,駕駛人非憑主觀判斷。吳男、林男上訴均被駁回。
許多駕駛人被後車錄影檢舉,收到罰單才知道車道縮減、增設路段,穿越虛線不打方向燈違規。國道公路警察局爲此特別拍攝宣導短片,貼文臉書粉專,提醒用路人注意。臉書小編表示,隱藏版違規「變換車道請打方向燈」,請駕駛人認真看過「免得噴了錢,才說大人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