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美濕地拿仙女棒拍攝 中市府追查最高恐罰25萬

臺中市高美溼地。照片/臺中市政府提供

有民衆疑在高美溼地拿仙女棒搭配慢速攝影拍攝照片,作品上傳臉書。但高美溼地爲野生動物保護區,中市府表示,將調監視器追查,如有違反規定,依野保法最高處25萬元以下罰鍰。

有民衆在臉書(Facebook)私密攝影社團上傳照片,疑在高美溼地木棧道上使用仙女棒拍攝,此舉引來網友批評,因高美溼地爲市府公告的野生動物保護區,有人批評是「不良示範」,還有網友說「在木棧道上玩仙女棒,招潮蟹惹到你嗎?」

對此,臺中市農業局透過文字稿迴應,正在調閱現場監視影片追查,如有違反相關管制規定,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指出,高美溼地經市府公告爲野生動物保護區,依據高美野生動物保育區分區管制範圍暨相關管制事項規定,禁止破壞動植物棲地等行爲,將請巡守人員加強巡查。

農業局呼籲,遊客造訪高美溼地時,務必遵守相關管制事項,共同維護保護區生態環境;如在現場發現違法行爲,也可立即向現場巡守人員或電話向警察單位通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