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明年與遠通電收籤新約機會較大
遠通電收由遠傳、東元、精誠、神通四家公司共同組成,2007年與高公局簽訂爲期18年四個月的合約,經營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契約預計2025年12月結束,高公局先前表示,經過績效評估,遠通電收穫得優先續約,正在談優先續約事項。
依規定,廠商必須先提供繼續營運的投資計劃書,遠通已在年初把計劃書送給高公局,投資計劃書是否可行、財務報價、維護費用是否合理等面向最受到關注。
彭煥儒表示,基於審慎考量,有持續進行投資計劃書審議程序,會綜合相關意見確認是否再開一次會,至於議約年限,按照促參法規定,不能超過原來的年限,所以現在還在研議延約年限中。
彭煥儒也提到,投資計劃書審定通過後,還需要再由雙方就續約內容與條件洽談,而遠通電收的合約到2025年,目前看來明年初簽約的可能性較高。
至於虧損狀況,遠通電收表示,自民國92年設立至104年底,累積虧損共計45億元,爲健全財務結構,於105年辦理減資消除虧損,資本額從64.5億元減爲30億元,若還原減資金額,截至111年底,累積虧損仍有24.6億元,遠通預估至114年底ETC營運期結束時,投資虧損約爲16.6億元。
至於遠通電收近三年稅後淨利,遠通電收則指出,ETC本業長期虧損自108年單年始轉虧爲盈,近3年盈餘介於2.96億至5.41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