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動脈導管」1月納健保 年幫600肝癌患省2萬4千元
▲肝癌患者福音!動脈化療導管 106年1月納健保。(圖/健保署提供)
肝癌位居國人十大癌症死因第2名,但往往因病患疏於注意,以致無法手術切除,栓塞療法是其中的選項之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最近通過施行栓塞療法所採用的「肝動脈導管」,自106年1月1日起納入給付,每年約可幫600名患者可節省2萬4000元的支出。
健保署指出,國內罹患肝癌的病人衆多,每年約有8千多人被奪去性命;肝癌的治療方式,其中以手術切除被認爲是優先考慮項目,其他則有經導管栓塞療法、局部酒精注射、電燒療法、冷凍療法、放射治療、化學治療、標靶治療等。
至於經導管栓塞療法,主要的適應症是某些不適合接受手術的病人,或因伴隨肝硬化及肝功能不佳、雙側肝臟多顆腫瘤、腫瘤太大或手術後複發性肝癌等因素,臨牀便可選擇「經導管肝動脈栓塞療法」,透過裝置肝動脈導管,將化療藥物經由皮下注射座(Port-A)輸送到肝臟的腫瘤部位,達到殺死癌細胞的目的。
▲經導管栓塞療法,主要的適應症是某些不適合接受手術的病人。(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這種治療方式的特色在於局部及重複施打藥物,在病竈處達到藥物最高濃度但其他部位濃度卻很小,可大幅降低副作用,且不傷害到身體其他器官組織的優點,進而提升肝癌治療的效果。
健保署表示,爲了讓醫師在臨牀治療上有更多選擇,在召開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後,同意在106年1月1日起將「肝動脈導管」納入健保給付,一條導管支付價格爲2萬4000元,以每年600人次使用者推算,費用支出約1440萬元。
本次納入健保給付的「肝動脈導管」醫材,給付條件限於肝癌(含肝內膽管癌)且無肝膽以外之轉移,接受動脈化學藥物治療,並規範用在肝癌時進行動脈化療及膽管癌動脈化療。健保署未來仍會持續將具有臨牀實證效益的新功能特材納入健保,以減輕病患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