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標過期肉原料賺109萬...卻慘付622萬 法官給「雄勳」緩刑
▲臺南市衛生局稽查人員當時追查逾期調味料改標產品及販售流向。(圖/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臺中市大里區「雄勳公司」從2013年起,將過期或是即將過期的調味料等商品,改標之後再賣給食品大廠「臺灣卜蜂食品公司」,害卜蜂多達1萬1000多公斤的食品都被停賣下架,事後雙方以320萬元和解,負責人謝傅展等3人也被起訴,臺中地院考量其連帶賠償已經是不法所得的6倍,家裡還有85歲母親和大批員工,因此給予緩刑。
判決書指出,臺中地檢署2016年5月5日指揮檢警搜索調查,並查扣過期的食品原料超過100項,現場並封存23公噸,而且「雄勳公司」將原料轉售給卜蜂南投的肉品加工廠,導致卜蜂要下架10項商品,包括「卜蜂鹽酥雞700g」、「卜蜂醃漬香酥炸骨腿」 等,1萬1000多公斤的商品被停賣下架損失慘重,事後雙方以320萬和解。
檢方認爲,謝傅展等3人涉嫌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期間,將過期或即將到期的香料和調味料,改貼有限期限的標籤,共賣出665公斤調味料,事後雖然已經和解賠償,但卜蜂是國內知名廠商,卻仍換貼標籤,使商譽受損,因仍此依照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罪、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不過臺中地院法官審理認爲,「雄勳公司」的不法所得約109多萬,但被衛生局裁罰的302萬已經繳清,給卜蜂的賠償320萬元,已經付出622萬,是不法獲利的6倍,加上謝傅展罹患乾燥症、家中還有86歲的母親要照顧,以及底下員工如果失業,將會連帶影響許多家庭,考慮公司還需要他領導,因此依詐欺等罪各判謝等3人2年至1年2個月不等刑期,需要支付國庫112萬,都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