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直升機秘密基地曝光 友人涉僞證「最高7年」刑責比駕駛重
一架R-22私人直升機在淡水違法起飛,遭目擊民衆拍下。由於陳姓富商是累犯,過去在宜蘭起飛也遭開罰,恐面臨最重5年刑責,所以影片曝光後,他第一時間租下龜山區大坑裡某處鐵皮倉庫,藏放直升機。
有目擊民衆8月拍下一架白色直升機低空盤旋,一度欲降落在「海中天」董座豪宅後院。影片曝光後,董娘王太太急忙現身澄清,強調該架直升機非自家所有,當天見直升機飛進後院後也相當傻眼。
▲R-22直升機8月15日欲降落在淡水「海中天」董娘豪宅旁草地,讓目擊民衆嚇壞。(圖/民衆提供)
案經士林地檢署徹夜偵辦,本月9日拘提駕駛、55歲陳姓富商到案。據悉,陳男是某汽車通運公司負責人,家族在龜山一帶,持有多筆土地,多年前因個人愛好,透過不合法管道購入R-22輕型直升機,並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2008年升空試飛,遭判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
如今陳姓富商又在淡水試航,遭民衆拍下,雖緊急租下桃園龜山的百坪鐵皮倉庫藏匿直升機,但仍遭逮。他供稱,當天是友人炫耀「我有一個朋友有直升機啦」,拜託他開直升機來載人,他纔開直升機前往。檢方訊後,認定違反《民航法》,諭令50萬元交保。
▲▼陳姓富商租下龜山區某鐵皮倉庫,藏放直升機避風頭。(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目前直升機已被扣回松山機場。另外,孫姓證人涉嫌僞證,稍早轉列被告,但檢方認爲暫無具保或羈押必要,因此將孫男請回。
刑法41條規定,「犯最重本刑爲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易科罰金。」 換句話說,僞證比亂開飛機的刑責還重,亂開直升機最重5年,但僞證最重7年不得易科罰金,因爲所犯之罪的本刑最重超過5年有期徒刑,無法適用易科罰金的規定。
▼檢方將Robinson R-22 BetaⅡ型輕型2人座直升機扣回松山機場。(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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