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懲罰稅 最快明年報稅時解除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6)日審議「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長張盛和出席備詢會前受訪時表示,現有夫妻所得租稅制度違憲,若行政機關順利完成修法,婚姻懲罰條款最快明(103)年5月報稅時即可取消,不過,考量租稅效率,因此,傾向夫妻仍需合併申報

張盛和表示,現有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稅額,相較單身者爲低,也就是,夫妻繳交的稅比單身者爲高,根據101年1月司法院釋字第696號解釋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696號解釋,該項夫妻租稅懲罰制度應自公佈之日起,最遲屆滿兩年時,失其效力,也就是,最慢夫妻後(104)年5月報稅時,不應該存在夫妻懲罰租稅制度。

張盛和說,若立法院本會期完成修法,最快明年5月報稅時,夫妻所得稅制分開計算即可上路,根據初步預估整體稅收影響約100多億。

不過,張盛和也表示,考量租稅效率、租稅公平簡政便民,同時兼具稅制、稅政變動及修法幅度最小、稅收衝擊較小等因素綜合所得稅課稅單位制度仍宜維持以「家戶」爲課稅單位,也就是,夫妻所得分開計算,不過,仍宜維持合併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