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及配偶的也可提取!太原住房公積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費用擴圍了

5月14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爲了更好滿足市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服務民生的積極作用,支持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費用,不斷提升太原居民的宜居感和幸福感,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出臺《關於優化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擴大加裝電梯提取政策支持範圍。

《通知》明確,太原市行政區域內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人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政策範圍擴大到本人及其配偶父母自住住房加裝電梯。即:加裝電梯,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也可提取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的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加裝電梯費用扣除政府補貼後的個人分攤總金額。

加裝電梯提取申請材料包括:所在區政府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領導小組出具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聯合審查意見表(書)》(原件);全體業主簽訂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含加裝電梯工程費用預算及分攤方案)》(原件);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相配套的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和交通銀行銀行卡(原件);提取非本人產權住房加裝電梯的,需要提供家庭成員關係證明。如結婚證、出生證、同一戶籍的戶口簿等(原件)。(記者 賀娟芳)

來源:太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