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安機關打擊整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5起典型案例

新京報訊 據“公安部網安局”微信公衆號消息,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部署,福建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羣衆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着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現公佈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林某某發佈侮辱、誹謗、恐嚇信息實施網絡暴力案

2022年至2023年,莆田網民林某某爲發泄情緒、尋求刺激,多次拍攝侮辱、誹謗、恐嚇他人的視頻,發送侮辱、誹謗、恐嚇他人的短信,並將視頻和短信截圖發佈在網絡社交平臺上。相關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給多名被害人造成極其惡劣影響,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2023年12月,林某某連同其他犯罪行爲數罪併罰,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二:林某某編造“生活作風不檢點”等謠言實施網絡暴力案

2023年8月,福州一網絡平臺主播林某某因與另一主播產生矛盾,心懷怨恨,多次在平臺直播間及視頻作品中編造該主播及其家人“生活作風不檢點”等謠言,並辱罵對方及其家人。相關信息引發網民關注,對被害人造成精神傷害,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2024年2月,福州公安機關依法對林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王某編造“張某出軌多人”等謠言實施網絡暴力案

2023年12月,泉州網民王某因與張某存在生活糾紛,遂通過在張某親戚、朋友等人網絡平臺賬號評論區留言或發送私信等方式,編造傳播“張某出軌多人”等內容,並長期向張某發送騷擾短信,對張某造成精神傷害。相關信息引發網民關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2024年1月,泉州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四:黃某等人編造未成年人甘某“黃謠”實施網絡暴力案

2024年1月,泉州網民黃某、蘇某、何某、李某等4人爲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網上編造傳播未成年人甘某“黃謠”信息和視頻。相關信息引發網民關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對未成年人造成精神傷害,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2024年1月,泉州公安機關依法對黃某、蘇某、何某、李某等4人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五:徐某某編造“生活作風不檢點、涉黃賣淫”等謠言實施網絡暴力案

2024年1月,漳州網民徐某某因追求被害人未果,產生報復心理,編造被害人“生活作風不檢點、涉黃賣淫”等謠言,對被害人進行人身攻擊,並在網絡平臺散佈傳播。相關信息引發網民關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2024年2月,漳州公安機關依法對徐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編輯 樊一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