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救一隻鳥,需要報備嗎?」從假放生真送死談起

117斤眼鏡蛇,被宗教團體放生在福山植物園,嚇壞員工。(圖/福山植物園)

姚南宏/文

宗教放生竟能成爲一個在臺灣爭議十多年的議題,讓我覺得十分無言。

當「臺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9月18日在立法院開記者會統一教協會長張全鋒當着大家的面痛斥同性婚姻合法國際性氾濫、性解放運動要建立一個淫亂雜交世界時......

我只想問,臺灣的宗教團體對於同性婚姻指指點點之際,似乎全然不對「假放生真殺生」與永遠被龐大選票利益綁架的「宗教團體法」有任何反省之感。

若放生真的能迴向颱風淨化水質,我也就認了。重點是,臺灣宗教團體此時呼籲的放生(中性名詞爲野放動物),說難聽點只爲自身邏輯上的私利,對臺灣的生態環境百害而無一利。

宗教放生不像核能議題牽涉甚廣,在正反之間得經過多重謹慎的討論。

感謝環境資訊中心特約記者廖靜蕙的這篇《「善行不應受處罰」 部分宗教界反對修法管放生》報導,激起我胸中無限感慨,若是臺灣人連這點小事都處理不好,怎麼可能面對全球與中國大陸市場的強悍挑戰

該篇報導提到,一名會宗長老表示,「臺灣放生人口1年約100~200萬人,放生是好事,既有的法律也已足夠,建議應以鼓勵來取代處罰,不要事先報備,給人自由表達的空間。」

這位長老還說了一句,「佛陀救一隻鳥,需要報備嗎?」

真是比扯鈴還扯的扯遠啊!

身爲宗教放生界的領導人物海濤法師當場質疑,「慈悲需要罰款嗎?」

佛陀救一隻鳥,是發自慈悲心的救苦救難,臺灣不少宗教團體背離教義,用錯誤的邏輯殺生,牽拖佛陀實在是讓人搖頭。

慈悲不需要罰款,錯誤傷害生態環境的慈悲是假慈悲,需要大力糾正。

我堅決反對成立放生專區,千萬不能讓錯誤的事情就地合法化。至此,我不禁質疑宗教團體有什麼資格去質疑同性婚姻的人權同志婚姻不但不會影響生態環境,還能促進經濟發展。

更希望林務局能堅守立場,藉由新版的《野生動物保育法》改善放生歪風。(放生前須先向地方政府申請審覈,違者可處五萬元至廿五萬元。)

因爲野放動物是一種殘酷的僞慈悲,假放生,真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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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南宏,《ETtoday東森新聞雲》社羣中心副主任。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