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父衣架狠抽6歲兒致溺斃 國民法官今重判16年
臺中市徐姓男子去年間多次以衣架、傳輸線管教6歲兒子、逼赤裸罰站,因擔心兒子傷勢被校方發現,要兒泡在裝熱水的塑膠箱裡「加速退瘀」,時間超過一小時,男童因橫紋肌溶解失能,溺斃箱中,徐被依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起訴,國民法官曆經3日審理,檢方請求重判,求刑13年半至16年,今天下午審結,國民法官採檢方認定,判刑16年,仍可上訴。
此起凌虐未成年致死案由臺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從今年4月29日至今日,連續審理3日審結,陸續傳喚鑑定的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醫師、解剖法醫、學校教師,徐男同居人、徐男母親等人出庭作證,公訴檢察官由張凱傑、林嶽賢代表,今天下午5時10分,審結宣判。
公訴檢察官張凱傑科刑論告時強調,早在男童四歲時,徐男即有家暴紀錄,社會局也強制親職教育,但徐仍「變本加厲」,持續毆打兒子,甚至擔心犯行曝光,不斷幫兒子請假,加上徐已有刑案前科,入監服刑的紀錄,顯然對刑罰反應力薄弱,請求從重量刑,具體求刑13年6月至16年。
徐男律師辯護,徐男坦認犯案,但因教育程度低、醫學常識不足,沒有預見自己讓小孩退瘀的方式,會造成橫紋肌溶解症而溺水,徐男頂多是疏忽獨留兒子在浴室內,才釀成此起意外,應以傷害、過失致死罪論處,請求從輕量刑。
徐男則說,過去教訓小孩時,都會拿藥膏給小孩擦,後來看到小孩傷勢比較嚴重,纔會拿水箱裝溫熱水,幫助小孩「加速退瘀」,不知道小孩會因此溺斃。
檢警調查,徐姓男子(38歲)素行不良,有入監服刑紀錄,前年底纔將6歲大兒子從母親手中接回照顧,但徐從去年1月至6月,因認爲男童不服管教,多次以衣架、傳輸線毆打男童的方式「教訓」,還曾逼男童裸體罰站、拿寶特瓶高舉過頭等體罰,甚至有用手機拍攝在浴室內教訓男童的影片,因男童接連被毆打,導致全身有多達42處的新舊傷,以及大面積皮下出血。
徐男除了持續向校方請假42天,讓男童傷勢不被校方、社工發現,僅以藥膏替男童塗抹,去年6月1日,徐在命男童罰站之後,要男童泡在裝有溫熱水的塑膠收納箱內,獨留男童在浴室時間長達1小時,男童因橫紋肌溶解,導致意識模糊失能後,在水箱內溺斃,徐驚覺狀況不對,由同居人報案後送醫,仍宣告不治,徐在去年9月被檢方依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起訴。
臺中市徐姓男子涉嫌凌虐6歲兒子致死,國民法官今審結宣判,重判16年。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