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義務役1年役期公投提案 中選會舉行聽證
由領銜人季節提出的「廢止義務役1年役期」公投提案,中選會今天舉行聽證。義務役示意圖。中央社
由領銜人季節提出的「廢止義務役1年役期」公投提案,中選會今天舉行聽證。季節說,本案屬重大政策複決,不涉及修法,若公投通過只會撤銷公告,回到全面停止徵集1年期義務役情況。
季節在去年12月8日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廢止2022年12月29日國防部宣佈『將民國94年次(含)以後出生之役男義務役役期延長爲1年』之公告?」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中央選舉委員會在今年1月的委員會議中,審議後認定有舉行聽證必要,釐清相關爭點。
中選會上午舉行聽證會,季節表示,中選會提出7點應辦聽證的理由,他認爲只有兩點要修改,其他都屬公投提案方的陳述自由。他說,當時延長兵役時沒涉及修法,只有政府做成公告,縱使公投案通過後,又怎麼會涉及法律的複決。
季節指出,若延長兵役的公告被撤銷後,只會回到總統蔡英文任內實施過的制度,全面停止徵集1年期義務役的情況,本案很明顯是重大政策複決,通過後不涉及任何修法。至於中選會認爲主文中提到「陰謀」兩字有負面意涵,但過去公投理由書也帶有主觀看法、各自陳述。
與會的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說,役期增加主要是爲維持足夠兵役規模、員額,屬人事權部分,依公投法規定「人事」是不能公投的。據憲法法庭119號裁決,人事權爲行政權不可分割的核心權力,且軍人屬廣義公務員,可見這是國防部爲滿足國家安全需要所需的員額。
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呂理翔表示,他認爲這個提案符合政策複決的概念,而不是法律複決,因爲提案中並未對兵役法有所爭執。兵役法第34條授予主管機關就調配軍事人力有裁量權限,主管機關如何選擇兵役制度,完全受政策影響,這個公投本身是有意義的。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代表指出,回覆1年役期國防部考慮全球戰略環境、區域安全挑戰之外,也從臺澎防衛作戰未來作戰模式,盤點國軍各種戰力組成,審慎評估所需兵役規模、結構,以及後續戰術戰法、武器裝備後,經過縝密評估,訂定一系列國防興革措施,役期調整是其中一項。
內政部代表表示,公投主文是寫94年後義務役「延長」爲1年,但公告中都是寫「回覆」爲役期1年,役期都沒變,兵役法規定也還是1年。內政部是配合兵役徵集事項,尊重國防部相關意見。
聽證會結束前,會議主持人、中選會委員黃秀端說,依照行政程序法第64條第4項規定,這次聽證紀錄,指定於3月26日下午2時至5時在中選會閱覽室供陳述或發問人閱覽,並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