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親屬間活腎器捐鬆綁!兩家庭配對「交叉捐贈」最快明年上路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等待腎臟移植的民衆將可望有更多機會!衛生福利部今(19)日預告「活體腎臟配對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草案。過往我國活體腎臟移植僅限於五等親內,新制度若是需換腎的患者家屬意願捐腎但是配對不合,可以到器捐中心登錄,和其他有同樣情況家庭配對,若成功並經過三階段審查可以進行非親屬間的「交叉捐贈」,經過相關程序公告預計最快明年1月上路實施。

▲腎臟疾病患者面臨換腎,可能會有更多的機會可以配對成功,圖爲洗腎資料照。(圖/記者徐文彬攝)

根據健保資料,我國截至本(107)年7月,洗腎人口數爲8.3萬人,而目前器官移植登錄系統內,國內等待腎臟移植人數共7,436人,統計我國106年共有329例腎臟捐贈移植,當中大體腎臟捐贈移植爲217例,親屬間活體腎臟捐贈移植爲112例,活體捐贈僅約爲大體捐贈的一半。

避免器官買賣等爭議,國內過去活體腎臟捐贈僅限於配偶及五親等以內的血親,配對不成就得等待他人大愛。不過根據國外研示,非親屬間配對活體腎臟可增加需換腎病人成功接受移植機會,並改善病人術後生活品質。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104年已修法通過「腎臟帶移植者於覓得合適捐贈者時,得進行二組以上之組間器官互相配對、交換及捐贈,並施行移植手術」的授權規定,衛福部經過與器官移植醫學倫理法學領域專家學者共同討論,研擬「活體腎臟配對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臺灣成爲繼印度新加坡後,第3個開放的亞洲國家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圖/記者嚴雲岑攝)

石崇良舉例,如果A家庭的兒子有意願捐贈器官給父親無法通過組織配對,可以申請進行「交叉捐贈」通過後上傳系統;另B家庭有女兒想要捐贈器官給父親,同樣面臨無法通過組織配對情況,也進行申請,若兩方配對成功,則互相捐贈器官給對方

石崇良表示,這是非親屬間的器官捐贈,但前提必須是兩方本身家庭有需要器官移植等待者,且家屬有意願器官,增加捐贈移植成功機會,也避免買賣等爭議。

衛福部指出,未來醫院施行活腎配對交換移植手術前,應各自提報待移植醫院內醫學倫理委員會進行第一次審查,並於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完成登錄作業,經配對成功後,由雙方或多家醫院進行交叉評估,符合捐贈及待移植者,由施術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進行第二次審查,經兩次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再由中央成立的審查委員會進行最終審查。

手術施行時間須由雙方或多家醫院共同訂定並同時執行,而病人於手術前皆可書面撤回同意,「活腎配對交換移植手術管理辦法」草案經預告、公告等相關程序,最快明年1月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