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酒後糾紛起波瀾 民警調解化干戈
爲全力營造轄區社會治安環境和諧穩定,方山縣公安局緊扣公安主責主業、堅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工作理念,積極推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近日,該局大武派出所及時調解一起酒後糾紛,避免了矛盾進一步激化。
3月3日14時57分,大武派出所接110指令稱:在大武四村唱戲的地方,劇團做飯的張某清被人用腳踢打,矛盾有擴大趨勢,需要幫助。接警後,大武派出所民警迅速響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雙方雖停止推搡,但仍面紅耳赤,現場氣氛緊張,民警立即介入將兩人帶回所內,待雙方情緒穩定後,開始耐心詢問雙方事發原由。
經瞭解,外地劇團做飯人員張某清與酒後的大武鎮二村村民李某明因小事發生口角,情緒激動之下,李某明用腳踢了張某清。待情況基本掌握後,民警向他們闡明酒後衝突可能會造成的不良影響以及會面臨的嚴重後果,告誡雙方要合理考量自己的行爲,理性處理問題。
在調解過程中,民警充分考慮雙方的訴求,提出了合理的調解方案,對李某明的行爲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同時也安撫了張某清的情緒,讓其冷靜下來,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解決問題。經過調解,李某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向張某清誠懇道歉,張某清接受了道歉,表示不再追究此事,最終雙方達成和解。
此次調解工作不僅成功化解了一起酒後引發的矛盾糾紛,維護了現場秩序,也體現了方山縣公安局大武派出所積極踐行“楓橋經驗”,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的工作理念,有效保障了轄區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