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實價登錄 開價不再嚇死人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地政三法修正案,建立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機制預估明年中正式上路中央銀行也於14日主動發出新聞稿說明實價登錄的好處,強調「實價登錄」不等於「實價課稅」,希望能夠解決外界的疑慮。

根據修正通過條文,未來經營仲介業務或經營代銷業務者,與其業務相關的案件,要在簽訂買賣契約書並完成所有權轉移登記或簽訂租賃、買賣契約書後30天,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地政士應在買賣受託案件完成所有權轉移登記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此外,土地所有權移轉時,買方應於買賣案件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起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和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如果委託地政士登記或委託仲介代理成交,登錄責任則在地政士和仲介業者。如果仲介、地政士或土地買方未按規定登錄資訊,可處新臺幣3萬到15萬元罰鍰,且可按次處罰。

央行指出,「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機制是民國99年4月「健全房屋市場方案」推動辦理項目之一。實價登錄是普世作法原則,歐、美國家多已普遍採行,在亞洲日本韓國中國大陸香港已實施。

爲化解外界對於實價登錄是實價課稅的疑慮,中央銀行總裁淮南主動發出新聞稿表示:實價登錄不等於實價課稅!央行指出,根據多家銀行授信主管的看法,實價登錄有助不動產市場買賣交易資訊透明,避免資訊不對稱,使銀行徵信資訊可靠正確,並使消費者更容易取得購屋貸款,保障消費者權益

對此,多數房產業者皆表示,對實價登錄其實早有心理準備,對房市影響不大,施行實價登錄後,由於官方握有實際交易價格建商雖然仍會開價較高些,但不至於太離譜,購屋民衆在透明的交易價格之下,大家都可以查得到成交區段的價格資訊,以往房市「開價嚇死人,成交笑死人」的情形也將大幅降低,此舉對於合法守規矩的建商、仲介和買賣雙方都是利多。

不過也有民衆並不看好,認爲政府雖然提出不會作爲課稅依據而通過實價登錄機制,但仍無法讓持有房屋者安心,實價登錄政策一上路,原本的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都可能大幅調漲,未來恐會讓擁有自用住宅全面加稅,實價登錄只是表面上的公平正義實質上卻是每個民衆的稅增加,居住正義變成「居住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