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李登輝 府:釣魚臺主權非靠戰爭取得
針對前總統李登輝在訪談指「釣魚臺一直是日本的領土」,總統府以書面新聞稿反駁,強調釣魚臺是中華民國的領土、臺灣的附屬島嶼,保衛釣魚臺就是捍衛國家主權、保護漁民權益,並非「別人家的問題」。
▼人在南投鹿谷的前總統李登輝,日前指「釣魚臺是別人家的問題」惹議。(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12日出刊的日本《週刊文春》,登出了前總統李登輝裡與明星作家阿川佐和子的長篇對談,對近來的釣魚臺爭議,他表示「釣魚臺一直是日本的領土」,「保釣是別人家的事」,還質疑「臺灣什麼時候跟日本打仗得到釣魚臺了?」
李登輝的說法,在國內引發爭議,總統府也發佈新聞反駁這樣的說法;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釣魚臺列嶼早在明朝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我國《順風相送》一書就已提到釣魚臺,顯示該列嶼系我國人最早發現、命名及使用。
此外,在明代出使日本的鄭舜功,在嘉靖35年(1556年)所着的《日本一鑑》中,即稱「釣魚嶼,小東(臺灣)小嶼也。」換言之,臺灣在被清朝納入版圖的康熙23年(1684年)之前138年,就已是臺灣附屬島嶼。臺灣當時設「府」(臺廈道臺灣府),嘉慶17年(1812年)在府下設噶瑪蘭廳(今宜蘭縣),釣魚臺列嶼就歸其管轄。
范姜泰基強調,不論在康熙61年(1722年)黃淑璥的《臺海使槎錄》、咸豐2年(1852年)陳淑均的《噶瑪蘭廳志》、同治10年(1871年)陳壽祺的《重纂福建通志》、或同治11年(1872年)臺灣知府周懋琦的《全臺圖說》,都有提到「山後大洋有嶼名釣魚臺,可泊巨舟十餘艘。」同時根據日方史料,清乾隆50年(1785年)日人林子平刊行《三國通覽圖說琉球三省並三十六島之圖》,將該列嶼與中國同繪爲紅色,證明釣魚臺列嶼屬中國,而非琉球領土。
范姜泰基指出,從以上官方文獻得知,釣魚臺在1895年以前,爲我國的固有領土,並非靠對外戰爭而取得。相反的,日本原來倒是靠戰爭竊取釣魚臺列嶼的。事實上,釣魚臺列嶼跟臺灣命運一樣,都是在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之後,在1895年被日本侵略割讓。民國34年日本投降,臺灣迴歸中華民國,雙方並在民國41年(1952年)的《中日和約》中確認。釣魚臺身爲臺灣屬島,也應該隨臺灣一併歸還我國。這是我國主張釣魚臺列嶼屬於我領土的歷史與國際法證據。
范姜泰基也表示,釣魚臺海域盛產鯖魚、鰹魚,一向是我國漁民百年來的傳統漁場,馬總統不僅捍衛我釣魚臺列嶼主權,也關心漁民在釣魚臺列嶼捕魚的合法權利,因此已經指示海巡署全力護漁、維護我國漁民權益。